桐乡市杭白菊收购合同书(通用3篇)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 商友好解决,______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 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 有关本协议的存在、 内容、 履行的公开及公告, 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 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 各方各执一份, 第三份备存于_____________公司内; 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桐乡市杭白菊收购合同书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执行期:___年9月28日至___年11月30日
2、交货地点:供方库内交货
3、质量要求:国标二级以上,即容重≧770g/L、水分≦12.5%、杂质≦1%、不完善粒≦8%,容重低于770g/l,大于750k/l时扣价40元/吨,低于750k/l拒收,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按国家调拨规定实行增减量,其他指标按国标执行。
4、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货到需方按国家粮食质量检测标准验收为准,数量以需方电子磅检斤为准,包装为编织袋,并用机械缝口,且按0.1kg/条扣皮。需方按照0.2%承担损耗,超出部分由供方承担。
5、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按《经济合同法》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6、此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