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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房屋租赁合同汇编(精选33篇)

2024-03-29 03:09:22合同范本打印
通用房屋租赁合同汇编(精选33篇)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

  第十二条、準据法及管辖法院

  1.适用法律:关於本契约事项,除双方有特别约定者外,适用法律。

  2.管辖法院:双方如因本契约涉讼,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诉讼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其他

  1. 本合约之修改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之。倘欲修改本合约,应将修改之书面条款併附於本合约之后,作为本合约之一部。

  2. 甲方权宜予乙方优惠并不视为修改本合约或变更本合约之条款;倘甲方未行使本合约上之权利,不视为甲方放弃该项权利,亦不影响本合约之他项权利。

  3. 本合约之标题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4. 本合约一部份无效不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

  5. 甲乙任一方非经他方同意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义务移转或让予第三人。

  6. 倘本合约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议解决之。

  7.本合约乙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乙份为凭。

  附件一:加盟店管理办法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加盟店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理念

  本连锁加盟行销组织是採直营和加盟混合方式。运用现代的餐饮管理技术,以达经营合理化,并同时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目的

  本“加盟店管理办法”是订定通包开发(股)公司之XX品牌加盟店组织活动,其内容订立加盟店总部(以下称总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第三条、组织

  1.总部

  总部拥有“XX品牌”店号、商标的登录所有权,并主持制订加盟店组织、维持发展的营运方式、制度规章,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2.加盟店

  加盟主拥有店舖所有权,可在(“XX品牌”店号)一定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经营的权利,但需在所定的整个经营体制(和店舖形态)下,遵从本办法,并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第四条、加盟资格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 本加盟体系下的各加盟店严禁互相恶性竞争。

  2. 编制区域为立店点半径一千公尺距离以内,至於有无竞争情形则由总部认定。

  3. 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它连锁体系。

  4. 加盟者本身及其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 加盟店须诚实经营,并接受总部的经营指导,及总部之支援供应体制。

  6. 对於本办法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总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 经常要抱持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第五条、加盟条件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加盟店店址应设於合约所规定的立店点,非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并须以〝XX品牌〞的统一商号、商标,及店舖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誌对外营业,自负营业所须之资金及营业上盈亏责任。

  2. 加盟店应向总部缴交合约所规定的加盟金,此项加盟金不予退回。

  3. 要接受总部所提供之经营管理技术及所定的教育训练课程。

  4. 与总部缔结加盟合约,并於合约书上盖章。

  第六条、基本权利

  加盟店遵守本办法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之基本权利:

  1. 使用“XX品牌”商号的商标,经营店舖。

  2. 使用“XX品牌”商号的商标,作广告的宣传活动。

  3. 经销总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 施以餐饮、服务方式的统一,并运用共同管理技术。

  5. 接受总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使用总部所指导的营业要领作业。

  6. 接受经遴选的统一商品的供给,并使用所规定的订货程序。

  7. 参加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它共同活动。

  8. 接受有关店舖之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 参加总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必要的情报。

  第七条、确保加盟店的权益

  为增进加盟店的业绩及确保经营利益,由总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经营技术。下列行销计划事项,由总部统一策划,并指导实施。

  1. 顾客组织计划

  2. 统合形象计划

  3. 广告宣传计划

  4. 联合促销计划

  5. 商品策略计划

  6. 经营运作发展计划

  7. 经营改善辅导计划

  第八条、商品供给

  商品供给的方法规定如下:

  1.加盟店所需之各类材料,为求本企业服务品质统一化,及营运上使材料成本降低,须统一向总部订购或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2. 加盟店所贩卖商品,须向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

  3. 总部亦有责任取得最优惠价格提供与甲方。

  第九条、有关商品、材料构成计划内容如下:

  1. 由总部独自开发特有商标的商品,供应各加盟店。

  2. 由总部选择品质、价格合理化的食品材料,供应各加盟店。

  3. 加盟店的在库商品、材料调配周转。

  第十条、支付货款

  每月一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服务费,於次月十日以前匯送至总部所指定的银行,或是以即期支票寄至总部。

  第十一条、退货的处理

  由总部所供给的货品及食品材料类,均依下列原则处理;有下列情况时:

  1. 不符合採购标準的货品及食品材料(如数量、重量不符等) ,可办理更换现品。

  2. 若总部无该项现品的库存,则该项退货商品货款,应依前条所规定之时间结算。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本合约的履行,及总部日常经营资源之供应加盟店;加盟店应缴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予总部。履约保证金於合约解除时,经清算、权利义务履清后,由总部无条件退回加盟店。

  2. 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得以现金、本票、银行定存单,或不动產来质押。

  3. 加盟店缴付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於合约书上议订。

  第十三条、特定费用的负担

  加盟店应逐项分担为连锁事业的各费用,其分摊基础为各加盟店月平均营业额。

  1. 共同广告费用-----实际费用或分担。

  2. 共同特卖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3. 各项促销活动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4. 市场调查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5. 教育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通用房屋租赁合同汇编 篇3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永泰水处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姓名: 付勇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座落于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滨河路10号海成大厦1501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公司办公室/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2年。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4000元/月。押金人民币X元。合同到期,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房屋、家电、家具及所有设施无任何损坏,物业费、水电气费、取暖费等与承租方使用该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无欠费,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全额押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仟元整,租金按半年结算,即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不得从事在房屋墙面订钉、打孔或其他损坏墙面整洁的行为,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备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 /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治安综合管理费/ 暖气费/有线电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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