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劳务合同合集(通用33篇)
2、合同价款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变更内容增减总费用占本项目费用±5%以内不予调整,若超过,则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现场签证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内容变更发生的增减定额工日按03消耗量定额34元/工日计算。经甲方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工程量确认
3.1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或材料员)、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2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4、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劳务费的支付给乙方(已扣留%的履约保证金和%的质量保修金)。
5、竣工结算:分包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内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 年月日止。
2、工期延误
2.1 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2 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1 %扣减乙方的结算价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奖励。
六、质量与检验
1、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规格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主体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砼墙板达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本项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xx)等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双方就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通用劳务合同合集 篇29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址:
3、现场情况:
(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已接通;工程进出场道路已畅通,乙方不得 擅自在施工场地以外的路面上堆放土方或者停机械,并注意协调好与相邻施工单位的关系;供乙方使用的场地仅限于施工作 业区内,乙方需要在作业区搭建临设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现场施工电源、施工用水、住宿、办公、施工场地、仓库、工序协调等工作均由甲方统一协调。
(2)、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遵守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垃圾不能到处堆积,更不能污染路面及周围环境,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承包形式:劳务大清包
5、工程内容:泥工,钢筋工,木工,架子工四大班组所包含一切工作内容
(1)、甲方材料:钢筋、水泥、砼、砂、石、加气块、机砖等主要材料。
(2)、除第一条外,其他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含有的一切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实用工机具、安全防护、脚手架、临时防护、低值易耗品、二次结构砌筑、内外粉刷、钢筋焊接、铁丝、铁钉、焊条、等所用一切均包含在工程内容中。
(3)、包括场地硬化以及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三级配电箱和电线等所有用电设备。
(4)、门窗工程、电梯、水电工程、防水、外墙保温、内外墙黏贴及 内外墙涂料以及二次装修不在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二条:工程价款
1、本工程承包价格为: 485 元/平方米。(按建筑每层投 影面积计算)
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15日内人员机械进场开始施工。
3、付款方式:每月按完成工程量支付,每月30号上报本月工程量,下月20号前支付本月工程量的80%;
4、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95%,余款5%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本工程竣工日期以本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准,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一次的经济处罚。但乙方报验后甲方不能有意推延验收,如故意推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费用。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各种相关规则、规范、标准和要求等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
3、乙方施工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经现场监理和甲方质检人员签认,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延顺。
4、凡本工程中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返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 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赔偿由此。如有甲方要求或由于材料 质量引起的返工,乙方概不负责,并由甲方支付返工的相关费用。
5、工程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如由乙方施工过程中引发的质 量问题应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如为甲方要求或由于主材质量问 题引起的返工,所有经费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竣工验收
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之前提前至少7日安排甲方对 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2、如果甲方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本工程存在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如果乙方未按期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主要材料;
2、甲方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并指派有关人员指导和现场验收,一旦发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图纸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材料采购等全方位工作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危害甲方权益的`目的或行为,甲方可立即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组织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不得随意拖延。
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经甲方确认其具有承包建设本工程的所有相关资质。
2、乙方应当于本工程开始施工前落实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材料、施工用工、机具和人员的配备),向甲方报告准备工作情况并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
3、本工程开始实施前甲方提供资料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情况,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现有地下管线(包括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上、下水管及煤气管线),并负责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及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干扰等,否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提供或不明确相应的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不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