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设计制作合同(精选31篇)
2、该帐务确认函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2)。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受中国法律管辖。
2、甲乙两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3、双方授权代表均已获得签订本合同之合法有效权限,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项下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解除后或者履行完毕,有关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继续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通用设计制作合同 篇17
委托方:承接方: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一、设计项目:
_____展位展板设计项目
二、合同内容:
1、委托方提供展厅的基础尺寸及文案,提供相关图文等内容;
2、承接方安排设计、修改,最终向委托方提供设计方案的电子文档(可直接用于印刷或制作的专业电子格式文件);
3、委托方安排承接方设计工作时,需给承接方预留3—4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承接方也需尽早完成委托方工作要求;
4、需承接方协助印刷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计。
三、交付内容:
展板设计终稿的电子文件(印刷制作)。
四、费用
设计费为
五、付款方式:
设计完成,委托方交付全部合同款人民币
六、内容变更
委托方应在承接方策划、设计开始前,对项目策划、设计所涉及到的风格、内容,做相关要求。策划、设计进行中如对内容、页数、风格有较多改动,承接方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对于整体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的局部调整,已在本合同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七、保密条款:
在委托方付完款后,该策划及设计的产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提供给承接方的资料及样品也在保密之列。无论委托方及承接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资料。
八、知识产权:
所有图文均由委托方最终审定负责,以委托方签字稿为准。
九、有偿服务条款:
承接方为委托方策划、设计的方案为有偿服务,委托方没有采用的承接方方案,委托方应返还承接方,并不得私自复印、拷贝或使用。
十、合同纠纷
本合同自签署起有效,在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双方发生权益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机构提请仲裁。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完成,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方执一份,承接方执一份。
委托方确认签署(盖章):承接方确认签署(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通用设计制作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平等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网络广告发布处:乙方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
二、网络广告发布位置:乙方公司网站首页公司标志旁通条。
三、网络广告发布尺寸:pi__ed×pi__ed。
四、网络广告发布形式:静态图像。
五、网络广告发布时间:365日,即从广告发布之日起。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专人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此项网络广告发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广告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数据;
3、乙方向甲方提交网络广告初稿1份及电子浏览文件1份;
4、甲方对"初稿"提出审定意见;
5、乙方根据甲方的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并向甲方提供发布稿及电子浏览文件;
6、乙方取得甲方在发布稿上签字同意后在网上发布;
7、甲方对本网络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责任免除:
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2、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
3、因互联网灾难,中国、美国等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接入;
4、因乙方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因乙方网站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网站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责任。
八、费用结算:
1、本次网络广告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清款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及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通用设计制作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为对甲方企业的整体品牌视觉作长远的规划及有效的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达成
1、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为其公司导入企业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即vis系统),并确认乙方为甲
2、vi设计项目见合同附件
二、费用:
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合同费用分________次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vis手册整理完成;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甲方确认后需及时支付合同余款(总金额的50%)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后,两天内交付所有 vis相关电子文件及vis印刷手册)。
2、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vi策划设计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
3、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则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七、其它补充条款:
八、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生效日期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原件一份,双方所持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通用设计制作合同 篇20
产品广告设计制作合同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委托制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详见附件效果图和预算表)。
委托制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包材料包人工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文明施工。
二、委托制作价格及金额:
1、协议总金额:元
2、协议数量:委托制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制作验收:
乙方在制作完毕后交付甲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