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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花园建筑施工协议书(通用30篇)

2024-06-25 21:17:05合同范本打印
屋顶花园建筑施工协议书(通用30篇) 业主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施工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 关法律、遵循公平、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那么,双方就本合同私家 屋顶花园工程事项协商全都,订立....

  二、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和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

  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种),乙方

  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根据生产(工作)需要,乙方服

  从甲方临时变换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的安排以及加工工作的安排。

  三、劳动报酬

  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在每月26日之前支付乙方月工资及加班费,加班费

  按小时计算。

  2、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屋顶花园建筑施工协议书 篇25

  发包人:______

  承包人: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大武86号

  工程内容: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临发改证[215]49号

  资金来源:______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计划________年2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________年2月1日-________年5月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预算价约计_________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特殊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________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______

  住所: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账号:______

屋顶花园建筑施工协议书 篇26

  一、建筑施工合同中管理费

  (一)管理费全额返还给实际施工人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抗字第10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理由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收缴或者没收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非法所得,充分体现了法律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否定性评价,立法目的在于规范建筑业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到本案,十六化建公司依据无效的《设备租赁合同书》取得的105万元管理费,系违法分包所得,是典型的非法所得,无论是判归十六化建公司还是返还胡某,都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收缴。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上述司法解释通过对“非法转包”等无效行为取得的“非法所得”规定“可以”进行收缴,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及时制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民事违法行为是否惩罚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当事人违法情节而定,不能因为适用惩罚措施而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判决十六化建公司全额返还已收取的管理费。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依据《解释》第四条对定,将非法转包人已经取得的管理费,认定为“非法所得”。但是对该“非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没有采取收缴的方式,而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公平公正原则为基础,以平衡各方利益为标准,做出了符合“个案平衡精神”的合理判决。

  (二)法院酌定管理费支付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277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所涉及《工程施工合同》因属非法转包而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该合同中约定腾达公司转包后可向实际施工人姚汉昭、姚汉林收取施工管理费的条款亦无效,故腾达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请求姚汉昭、姚汉林支付管理费用,不予支持。腾达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派出了工作人员参与管理和协调,原审判决酌情确定姚汉昭、姚汉林向腾达公司支付施工管理费55.6241万元,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635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鉴于教育公司对工程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照公平原则,酌定以工程款8236363.09元为基数,参照教育公司发包小额工程按照造价2%收取管理费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价款1.5%的比例确定管理费公平合理。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认定合同中的管理费条款亦无效。但是上述案件中,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上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据民法中的公平原则,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支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将管理费视为工程价款的一部分,从而参照合同约定确定管理费数额,而是将管理费确定为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进行的管理和组织工作的劳务费用,从而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数额。

  (三)根据过错原则确定管理费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861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余松坚、黄泽喜)按工程实际结算总价的22%扣缴甲方(中太公司)的工程管理费、税金。如前所述,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性质为转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中太公司与余松坚、黄泽喜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此笔管理费、税金的法律性质主要是转包诉争工程渔利费用,属违法所得,不宜认定为合同无效后应当据实结算的工程款;尽管此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如何分配此笔费用属审判权即自由裁量权调整范畴;一、二审判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各半分配并无不当。中太公司再审主张按照无效合同约定收取此款,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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