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驾驶员聘用合同(精选30篇)
3、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燃油费、保养费用以及车辆司乘险。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请假的,应先报告请假。
2、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应在办公室候命。
3、在仓管员交点货物时,应在场核对,并在验收单据上签收;签收后负责装车,装车时应确保食品等货物合理放置,防止变形受损。
4、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通部门交通事故结论进行相应的处理:驾驶员无责任的,不处罚;驾驶员有责任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负担。
5、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不得擅自借与他人驾驶,如有发现,甲方立即解除合同;未经批准,擅自出车造成任何交通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因酒后、严重违章驾驶车辆,或肇事逃逸;或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包括本队司机),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将承担损失的`全部费用。
7、乙方应爱护车辆设备,执行操作规范,节约油料器材,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对车辆三勤四检,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做到礼貌待客,举止文明。
8、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隐瞒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未经同意私自出车的;
(3)旷工2天以上的致使食品没有办法及时运送造成公司损失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5、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本月工资。
6、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危货驾驶员聘用合同 篇1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名称: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学校性质: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学历: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原工作单位: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____,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 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每月____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施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分配的任务,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1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医疗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博伤假工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
1、依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条(四)款第2、3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属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经济补偿。
(六)为保证用人单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