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采购合同万能(通用34篇)
物品采购合同万能 篇1
甲方(购方):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
二、供应规格及单价:
1、具体砂子供应数量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而定。
2、砂子材料规格:
各种规格供应数量以甲方实际需要为准。
3、材料单价:砂子出场单价为_______元/m3,该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4、上述单价不包含税。
5、供应数量的确认:_______按方量计算,计算时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干燥砂子(扣除含水量)过磅重量除以双方认可的折方系数,作为最终确认的砂子方量。
三、质量标准:_______
1、砂子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特别提示:_______
所提供砂子应满足甲方砂子级配要求,若不满足,乙方根据甲方砂子要求更换相应筛孔,重新筛分。
四、材料运输
运输方式如下:_______
①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运费及油费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其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对在砂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负责。
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工事纠纷,扣车事件、或发生和地方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验收:
1、砂子由甲方材料部组织过磅,进场的砂子必须经过甲方试验的检验,根据试验检测结果,扣除相应数量的水分和杂质,材料部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一式三联扣除水分和杂质的进料单数量为结算的实际数量。
2、砂子材料到场后前,当甲方试验室对砂子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_______
①甲方对到场砂子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砂子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砂子,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砂子使用过程中,因砂子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甲方、乙方对砂子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六、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_______结算金额为当月供货数量计算的金额。
2、结算前双方材料部门共同进行当月实际进场数量汇总核对,甲方材料部出具结算说明,合同部开具结算单,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交由财务部办理支付。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②及时向乙方报砂子用量计划。
③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2、乙方责任:
①按照甲方要求的砂子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②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的抽检,对砂子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应保证能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由于乙方不及时供货而影响甲方的进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①由于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批材料价款的_______%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在供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并以此为理由停止供料,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所有材料未付款作为违约金,而因乙方停料导致甲方现场施工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算。
九、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字(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品采购合同万能 篇2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单位单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货物质保期:
3.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乙方自交货并安装调试完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和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全部货款(无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