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施工协议(精选34篇)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 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施工。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总价款为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以下时间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合同签订后,支付
(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后,支付
(3)竣工验收后支付余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责任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操作规范的要求。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以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双方可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2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墙施工协议 篇34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所有的保温节能工程共 平方米交予乙方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下列一致协议:
一、项目地点:
二、项目内容:外墙保温和屋面保温(不含线口和沙灰墙)。
三、承包方式:本工程包工、包料。
四、项目要求:
1、外墙采用无机保温,做法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图集和规范规定,质量达到合格。
2、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并安装好塔吊机、搅拌机和机械设备。水泥、河沙由乙方暂借用甲方的使用。
3、所有保温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必须先送检,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
4、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原材料报告,并有专业资质证。
5、材料复检、验收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符合保温节能的检测标准,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外墙保温技术规程(CB50411-20xx)》执行。
7、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方法,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GB50411-20xx)》执行。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督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格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后为准。
五、计算方式、项目单价、项目造价。
1、屋面保温、外墙保温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按/平方米计算(不含税)。
2、项目造价:总额)。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开工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金额 元作为预付款;剩下每月按施工进度付给乙方工程款的 %;本项工程全部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均应遵照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若一方违约,则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款的5%作为违约金。
八、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安全,进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拴好保险绳,如发现未拴安全绳罚款50元,未戴安全帽的罚款30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行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