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房屋销售合同(通用33篇)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当互相返补。
13.甲方须根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改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门和甲方及大厦管理公司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管理费、保证金等应付之费用。
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承担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他费用。
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认和遵守该大厦管理公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管理人及责制市有关的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
(1)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结构;
(2)改变使用功能;
(3)设置工场;
(4)储存任何违禁品;
共2页: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部分和上盖。
如确需改变,乙方应取得设计之有关部门和房产管理之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该商品房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因装修而影响该大厦的整体观瞻,甲方有权提议改变或终止乙方装修。因乙方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或结构而损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17.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或其承让人应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该商品房土地使用费及其他一切应缴之费用及税项。
18.该商品房建成后乙方享有该商品房之房产权及相当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大厦总面积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该大厦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保留以下绝对权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规定制定大厦管理公约,决定大厦管理人、管理费用的分摊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改变为该大厦之公共部分,及随时收回该部分归甲方所有;
(3)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卖出或交还政府;
(4)有权更改该大厦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称及编号,无须向业主负责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费用或开支。
19.乙方在转让该商品房时,应于有关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负责该商品房应支付的管理费用)。
20.该商品房于交付后,由甲方委托之公司负责及实行统一管理。乙方理解并同意由甲方拟订的该大厦之管理公约为该合同及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乙方必须在签署该合同及本协议之同时,与甲方签署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乙方的承让人必须签署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承诺书,同意无条件严格遵守所有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条款、规定及分担与管理该大厦有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项而不得提出异议。
21.乙方出租、转让、继承或抵押该商品房时,必须向房管部门办妥合法手续。出租、转让、继承及/或抵押合约中必须载明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抵押权人应当无条件接受大厦管理公约。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必须在和该大厦管理人签订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后,方可占用该商品房。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向管理人签订承诺书之前的一切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及其承让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的法律及政令按时缴交应缴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讯、水、电费用。同时乙方及其承让人于入住时必须偿还甲方代垫付之水、电力、煤气、电话等之开户费、按金、表费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据该合同及/或本协议发出通知书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根据其记录之乙方最后通讯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时后,甲方可当作乙方已收到通知书处理。
25.本协议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及诉讼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7.本协议的附录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写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29.该合同及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委托房屋销售合同 篇9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位于第__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______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不包括±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包括±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______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______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个月内按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