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项目执行)(通用31篇)
十一、委托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委托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十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估价报告。
甲 方:x有限公司
乙 方:x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项目执行) 篇7
甲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品名、单价、规格、数量、总价
总额_______(大写) 总额_______(小写)
二、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___%,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___%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即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项目执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做虚拟办公室项目,经双方协商就此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
1.乙方提供商用虚拟办公地址,提供呼叫中心电话服务,代发信函、邮件并及时反馈,此项服务为_________元/年。
2.以客户名义来电,根据客户指令处理商务的联络事宜,提供10张/月(含10张)以内的文章简单打字服务,超出按________元/张收取费用,以上服务为_________元/年,每月可使用会议室_________次,限2小时/次。
3.提供网页设计,按_________元/页收取,网站制作除应交纳域名、空间、推广费用外不另交费用(域名、空间、推广费报价见附件)。
委托合同(项目执行) 篇9
甲方:
乙方:
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育苗基地委托管护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种植的苗木幼苗名称、数量
苗木幼苗名称及品种:白蜡、垂柳、山桃、榆树、新疆杨等共计36亩;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幼苗种类、数量;
2.甲方负责提供无病害、健康的苗木;
3.甲方负责协调苗地、水源等存在的矛盾;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管护期内的幼苗浇水、修剪、除草等日常抚育工作;
2.乙方负责管护期内幼苗病害防治工作;
3.乙方负责看管幼苗工作,防止丢失、人为破坏、牲畜啃食、火灾等情况发生
四、管护时间及结算方式
1.管护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月,每月元,共计元(大写:)。
2.结算方式:甲方在结束管护日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乙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管护不力导致苗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因甲方未协调矛盾导致苗木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3.因自然灾害(不含火灾)等不可抗逆的因素导致苗木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项目执行) 篇10
委 托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注明:总价款含应纳税费)
第五条 委托人允许不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六条 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以便委托人了解事务进展状况,乙方不得隐瞒。如因乙方怠于告知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第七条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果双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资料变动一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八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取得的权益)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九条 受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应秉善良诚信之原则及时办理委托方委托事务,在合法的前提下,维护委托方最大的利益。
第十条 受托人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过程中出现的法律性事务,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充足的时间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 乙方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过程中涉及的一切事务,在甲方要求下有义务以必要的口头、书面形式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 受托人对于代理期间接触甲方信息和材料应妥善保管并负有保密义务。本条款之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生效。
第十三条 受托方逾期完成委托事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报酬__%的违约金,因受托方过失造成委托事项无法完成或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到完成委托事务时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其他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1、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
委托人: 受托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合同(项目执行) 篇1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房型 单 层(式) 室 厅 厨 卫阳台
3.施工内容:
1)所有房间墙面和顶面乳胶漆;
2)所有的卫生间、玄关、走廊吊顶处理;
3)所有门(不含客卫内门)按要求包门套和刷漆以及门锁和门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