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书合集(精选33篇)
2、茶青由乙方提供收购,加工费按乙方加工费每斤毛茶10元计算,茶青7天一个单价,3月10号以前按17元/斤,10号以后每斤少2元/斤,夏茶占不加工,7月15号后每斤茶青12元/斤。收购茶青的资金和加工费由甲方付,乙方先垫付茶青资金和加工费。
第五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乙方所加工产品须达到甲方企业质量标准。(标准明细见合同附件1)
第六条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茶青由乙方收购,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拒收乙方产品。
第七条关于技术的约定
1、乙方对于“___”生产、加工的工作,须进行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产品。
2、未经甲方委托,或委托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合作协议的,乙方须向甲方交回“___”所有技术资料,并不得生产、加工、销售“___”产品。
第八条成品保存乙方须提供符合茶叶保鲜、储藏的仓库对“___”进行保存。第九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完成一定生产量后,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十条包装、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加工完成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前乙方须对茶叶进行合理包装。乙方包装须达到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1、包装物本身不得含有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物质。
2、包装必须能够在运输过程中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外界物质所影响、污染。
3、每件包装数量须统一。
4、运输不能超过凤冈县内。
第十一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按甲方企业标准提供的《毛茶验收标准》(见附件)。
2、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产品之日起7日验收完毕。
3、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或项目,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在4月—5月期间,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在6月份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秋茶加工资金不能超过本年12月份。
第十三条合同保护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其从甲方处获得的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等使用于本合同外的任何产品加工,亦不得将这些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传授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因履行本合同或人在本合同所获得的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而生产出的产品。
2、乙方不得泄露本合同所涉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对于因这些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所获得的任何文件、文档须进行保密。
第十四条乙方义务:
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向甲方交付产品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按合同规定包装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3、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完成加工量的,应承担未完成量(未完成量的价格按乙方完成的最后一批单位价格计算)50%的违约金。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QS证书或卫生证书。
6、乙方须遵守本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若违反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义务:
1、中途变更产品的数量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乙方。
2、中途废止协议,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若发生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原材料供应无法满足本协议履行的需要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纠纷的处理因本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及本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的履行所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___”质量执行标准;
2、“___”毛茶验收标准,一芽二叶,一芽三叶。
甲方:_
委托代理人:
乙方:_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合集 篇22
签订地: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鸡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双方合作方式为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鸡精(鸡精调味料)。乙方负责生产,甲方负责销售。
二、质量要求:按照行业标准SB/T10371-______规定执行。
三、质量保障:乙方加工场所应保证其厂房、设备在加工期间完全符合鸡精的加工条件。
四、质量责任:在保质期内,甲方对售出的`产品承担质量责任。如属于乙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在承担质量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产品规格和标签标注:双方确定委托加工鸡精的产品规格为:______,乙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该项事宜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标签标注相关规定,如果出现问题,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六、产品价格及数量:双方同意实行公平交易,随行就市、优质优价。每次要货甲方均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发货通知单,详细注明要货的产品规格、产品价格及数量、总金额、交货时间,并签字盖章。必要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要货单之前,双方进行一次沟通确商,以确保对变化的情况达成完全一致(例如价格变动交货时间等)。
七、产品检验包装、交付:
1、产品包装物包括内外包装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加工过程中不得侵犯甲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产品交付: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仓库。
八、协助及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应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双方不得故意泄露对方的经营信息,如有违反并造成一方经济损失的,损失一方有权保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另一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产品在乙方厂区内发生短少、灭失、污染或变质等损毁由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违约,则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十、不可抗拒事由
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甲、乙双方免除无法履行的责任,但是无法履约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官方出具的有效的不可抗拒事故证明文件,若不可抗拒是在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免除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双方协商、2.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根据情况可续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合集 篇2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