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技术开发合同2(精选32篇)
(2)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4. 本保密条款自甲方将保密资料披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20_年内有效。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成果进行验收:[ ]。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的研究开发成果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法院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研究开发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研究开发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研究开发成果。
第十五条 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不得将上述研究成果用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三方。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方所有。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
2.地点和方式:[ ]。
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进度完成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从迟延交付第7日起每迟延1日,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总值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乙方的交付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从而使甲方费用增加,则所发生的全部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履约日程延迟,甲方可以同意将履约日程表向后相应顺延,但不免除上述条件下乙方应付违约金的责任。
乙方根据上述情况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且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银行利息。
3.如果根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和/或赔偿,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甲方已经支付了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4.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进度完成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则履约日程表将相应顺延,不构成乙方迟延。
5.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和/或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而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尽管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和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法: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法:)。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条约定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北京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
本合同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2.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3.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予以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使用信函形式的应以挂号信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通知日
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通知地址为:
甲方: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
甲方: 中国电信 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2 篇22
委托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研究开发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
依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