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技术开发合同2(精选32篇)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
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
2.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八条 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2 篇32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X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二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三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所要解决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X元(大写:X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X元,时间:
(2)分期支付:X元,时间:
(3)按利润%提成,期限: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