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交易与操作期货账户合同(精选30篇)
第六条?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由客户如实填写《开户申请表》。开户申请表应包括客户资格、资金来源、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货交易经验等与资信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个人客户开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开户时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并保证开户行为和代表单位开户的人有正当的授权。
第八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任何利益冲突,保证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最大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客户开户的保证金最低标准和风险控制条件,但对所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条件。
第十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强行平仓、追加保证金的条件及有关事项,但对所有的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统一规定对交易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异议的程序和方式,并与客户约定采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开展经纪业务。有关业务规则的任何变动在生效前应通知客户并报告中国_____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指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根据该指引制订本公司的《期货经纪公司》标准文本,并与客户签署。在重新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前,现《期货经纪合同》仍然有效。?附件三?客户须知
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应当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期货经纪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当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委托交易与操作期货账户合同 篇13
期货委托合同参考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金马*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 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 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 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 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账户 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 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 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 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 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 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 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 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 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 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 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 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 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 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 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 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 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 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 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 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 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 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 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 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 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 签署和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 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 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 下。 ────────────────────────────────────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 立委托书人…… 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中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漕宝路38号 华夏宾馆807-809房 代表: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4360100 807,4729022 021-4726075,4722490 传真:021-472249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银行 石油交易办事处 银行账户:- 乙方: 地址: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 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