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通用34篇)
(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6)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7)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8)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10)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 设计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项目经理: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委托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3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设计方(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设计,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设计依据
1、甲方的委托书以及设计中标文件;
2、甲方提交的其他设计前基础资料。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
3、设计内容:
4、设计标准:
三、设计费
1、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计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四、设计费支付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支付__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
3、乙方完成本设计时,甲方应在确认后付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4、双方委托建设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不得延迟,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期提交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乙方确定该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改甲方造成损失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____%。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均应保护本工程所涉及资料的安全性,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进行其他商业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