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库房经营管理合同(精选34篇)
5、 本合同执行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止。
6、 到期后,与相同条件认可无异议,乙方有对档口的优先经营权。
租金及付款方式
1、甲方提供场所予乙方经营,期间抵押金为 元。
2、乙方月租金为 元。
付款方式为 。
付款日期为 月 日。
抵押金定义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抵押金即生效。
2、 本合同执行六个月内,乙方出租出兑档口的,将扣除抵押金50%。
3、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对档口卫生,服务礼仪,着装站姿屡次不整改,水火灾安全隐患,擅自更改营业时间,自经营部合格项目等,屡次不改,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强制执行将在抵押金中产生。
4、 乙方经营期间,未经允许自行闭店不营业,打架斗殴,食品安全,火患火灾,发生影响恶劣的,或被媒体曝光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收回档口,甲方不予退还抵押金。
5、 在合同期满,终止经营合作的,抵押金解除,甲方需退还乙方。
6、 次年合同续签,抵押金将延续。
双方约束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如期提供场所予乙方,如违约需按租金每天5%的违约金赔偿乙方。
2、 甲方有义务按照商场正常经营时间提供乙方经营时间。
3、 甲方有义务在安全规范,服务礼仪,电路改造,装修策划,经营宣传等给予乙方指导和支持。
4、 乙方有义务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如有违约,按缴纳项目总额的5%每天给予甲方滞纳金,档口金违约超过5天,即停电终止经营,收回档口,终止协议。
5、 合同规定时间内,若时尚地下涨房租,则乙方随着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库房经营管理合同 篇29
甲方: 陈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万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广州锦润制衣有限公司》特制订一下具体事项:
一、合作项目:《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合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华村七队106国道
三、合作条件:
①、甲方以《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作为前期资本含公司现有设备、装修、固定资产、营业执照及该执照具备的法律法规效力。
②、乙方自带现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人民币做为前期资金。
③、如公司因业务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资金,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认可后,甲乙双方各自出资一半。
四、合作项目的公司利润分配
①、甲方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润分配占公司的总利润49%
②、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润分配占公司总利润的51%50%③、在合作期间,公司的亏损、盈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
五、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采取薪金制,双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体分配由甲乙双方商定认可。
六、职权职责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订单业务。
②、 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务(含订单外发必须经甲乙双方确定许可方能执行)
七、财务管理
①、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资金
②、 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据,必须给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③、公司所有的业务订单合同,合同的款项归纳为财务管理的范畴。
八、违约责任:
①、在正常经营状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转租公司现有设备、场地,必须经甲乙双方认可,方可执行。
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经营,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否则,必须赔付对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且对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九、《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签订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有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合同期结束后,甲方对前期出资厂房、设备、装修、固定资产、营业执照等拥有所有权,乙方合同期结束后,对前期投入的人民币壹拾万拥有所有权。(在合同期结束,公司的亏损、盈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的份额。)。如有不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库房经营管理合同 篇30
甲方:
乙方:
所有制性质: 职工人数:
经营管理责任制形式:
合同执行期限:
一九八 年 月 日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 │一九 年经济 │一九 年应承担 │
│ │ 指标完成情况 │ 的经济责任 │
│ 1.销售额(收入): │ │ │
│ 2.利润额: │ │ │
│ 3.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 │ │
│ 4.必备商品品种: │ │ │
│ 5.商品流通费用率: │ │ │
│ (费用成本率) │ │ │
│ 6.流动资金利润率: │ │ │
│ 7.流动资金占用率: │ │ │
│ 8.毛利率: │ │ │
│ 9.利润率: │ │ │
│ 10.全员劳动效率: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15. │ │ │
└──────────────┴────────┴──────────┘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
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按国务院[1982]120号文件通知精神,对第一批开放的160种工业小商品及北京市开放的18种小商品,除由主管公司进货的执行主管公司牌价外,由工业或外埠购进开放的小商品有权执行工业价格或与工厂协商定价。
2.财务管理权:
有权按照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见附表)。
3.人事管理权:
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
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200元的批准权。
对开放的178 种小商品中的质次价高,冷背呆滞的商品,有权进行削价处理,削价权限按一种商品一次削价不超过50元为损失标准。
5.工资,福利,奖惩权:
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