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物业专业化管理服务合同(通用35篇)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委托物业专业化管理服务合同 篇16
为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健康管理和寻医问药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签约服务内容
项目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居民个人健康信息,每年对其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健康计划,使居民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项目2、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每季度至少发放1份健教材料;每月组织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咨询。
项目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为新生儿提供家庭访视,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不少于11次的健康管理、咨询指导服务。
项目4、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对孕妇提供不少于5次孕期健康管理服务,为产妇提供产后访视和42天健康检查;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健康知识咨询和指导。
项目5、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不少于4次,健康体检1次。
项目6、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治疗、行为干预、监测和健康评估,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及咨询等服务,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 项目7、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居家知情同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康复指导服务,对患者家属进行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
项目8、传染病管理。对居家医学观察的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提供预防指导。
项目9、咨询服务。对在健康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给予医学指导或转诊建议。
项目10、转诊和预约服务。优先提供三级医院转诊和预约服务。 项目11、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项目12、其他服务。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开展其他适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项目1、2、9、10,向所有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其余项目根据签约家庭成员具体情况和双方约定,选择提供。
二、服务收费和结算
项目1-10,由政府向乙方购买免费提供给甲方,项目11-12及其他双方商定服务事项,由乙方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或双方协商后报物价部门备案确定。出诊、药品、检查等费用由乙方工作单位收取,出具收据。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甲方应将自己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尊重乙方服务过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对乙方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按照双方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收费项目费用。
(二)乙方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履行服务内容告知义务,主动提醒甲方接受服务,及时整理服务信息,保持服务的连续性、综合性、主动性。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若甲方无异议,自动续约。如需解约,甲方需提前一月告知乙方,并签字确认。
六、附则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遇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不负责任。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工作单位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投诉监督电话为 。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家庭医生)签名:
联系电话: 服务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解约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物业专业化管理服务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