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运输合同(通用32篇)
第八条 违约与索赔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运输且甲方不同意延长运货期的情况下,甲方可自行运输部分或全部货物,由此发生的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将要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与该乙方的合同额也应作相应的调整,但不解除甲方的任何履行合同的责任,同时乙方将就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向第三人承担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等),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9.1本合同发生有关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时,提交 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依法向 法院起诉。
9.2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9.3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同时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北京西四环南路52号中建一局大厦1118# 。
10.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人须签署合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签字盖章,并提交乙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且保修期满后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 其它
11.1任何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由本合同的双方签约人签字认可并加盖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才可视为合同变更。
11.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签署如下合同:《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越权代理须承担法律责任,特此委托。
本委托有效期:。
在此委托范围和期限内,代理人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此委托书复印无效。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
备注:建议在使用此范本时,同时要求对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运输合同 篇16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托运明细》,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
3、甲方须保证药品包装完整,符合运输包装规定,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应提供加盖公司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提货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供甲方备案。
5、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6、乙方应使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输药品。
7、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要求常温或阴凉保存的药品,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应分别保持30℃或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委托运输合同 篇17
甲方:(经销商)
乙方:(物流公司)
双方为建立正当的物流承运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本着共同商讨,协商一致、互利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部分、业务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承运甲方在JAC定购的格尔发重卡商品车(以下简称商品车),包括提车、运送、交验及各环节涉及的手续办理;
第二条、 双方约定商品车运费、送车时效及违约条款;
第三条、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委托运输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部分、承运
第一条、提车
1、乙方按甲方要求,携《商品车自提介绍信》,办理商品车提车手续,并负责检验商品车状态完好;
2、乙方负责核对商品车随车附件的完整、车辆合格证信息(未打印合格证的,以检验入库单及发动机合格证信息为准)与车辆本身配置相符,包括底盘号、发动机号、VIN码、车型配置、颜色及类别等;
3、乙方负责办理商品车运送过程中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包括办理临时牌照、购买养路费、保险等。
第二条、运送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商品车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负责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合理保养,在运送途中商品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到就近的特约服务站检查修复;
3、乙方对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安全负责,对车辆出现的损毁,违法罚款及相应的保险理赔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商品车运送途中,严格按双方约定不私自带货、不背车或负重,对违反约定造成车辆损毁的,商品车将由乙方买断或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交验
1、乙方负责在交验前,将商品车清洗干净,手续整理妥当;
2、双方共同按《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逐项核对,核对完毕,甲方负责在交接单上签字盖章,并在S系统内做收车处理;
3、对检验不合格项目,
[1]可以明确因乙方疏忽、操作不当或违反约定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2]可以明确因商品车本身在设计、制造等环节有缺陷而造成的,甲方暂收车辆,由甲方协调江淮公司解决;
[3]不能明确责任方的,甲方暂收车辆并扣押《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向承运单位出具收条,在甲方联络重卡营销公司裁定责任并解决后,办理交接手续,但最长处理期限不超过7天;
[4] 对商品车发生事故的:
⑴一般事故:处理时间7天内。车辆损失100%由乙方承担。
⑵重大事故或超过7天处理时间的,由乙方直接买断。
第三部分、运费和时效
第一条、运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就是指乙方在商品车承运中产生的临时牌照、保险、过桥过路费、养路费、油费、驾驶员工资、途中食宿和返程交通等所有的费用;
2、甲乙双方约定运费标准如下:
⑴、合肥—阜阳:牵引车为950元/台;四缸亮剑为700元/台;载货为80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950元/台。
⑵、阜阳—合肥:牵引车为800元/台;四缸亮剑为550元/台;载货为65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800元/台。
第二条、结算
1、乙方以《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甲方盖章有效)作为运费结算凭证,向甲方开具运输业发票(双方其他业务另行约定)进行结算;
2、结算标准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3、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兑现。
第三条、送车时效
1、送车时效指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到完成指令的单车时效,包括提车、运送和交验的全过程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