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作合同范文集锦(精选33篇)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鉴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圆整)。
3.2 上述服务费为半年的服务费,服务期间自网上展厅开通之日起算6个月(包含周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3.3 上述服务费仅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项目,若甲方提出超出上述服务之外的需求的,需另行付费,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
4.2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
(1)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户名:
户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2)甲方以平台宝袋资金支付服务费,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甲方平台宝袋中直接扣取服务费。
4.3 【郑重提示】上述帐号为乙方唯一指定收款帐号,乙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收服务费,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服务费金额,严格并按照合同载明方式支付款项。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付费后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成果。
5.1.2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使用中出现程序错误等使用异常情形的,有权通知并要求乙方予以处理解决;
乙方客服热线为:4000-121-67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1.3 甲方作为展厅的运营者及商品(即车辆)的销售方,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销售的商品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1.4甲方使用分销功能的,应自行设置并支付分销佣金。展厅商品信息,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因转发内容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1.5甲方因分销及客户询价留言而获取的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等)的,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发布第三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因此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6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确保其发布或使用的资料及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违反上述守法、诚信承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1.7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则,因违反网络及微信、QQ、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规则或因第三方平台规则限制导致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辅助解决,但不承诺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1.8 乙方有权利单方面根据运营情况调整产品功能满足用户需求。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拥有省心宝平台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5.2.2服务期内,乙方应确保程序的运行稳定,及时回应甲方通知的程序错误等问题,并具体采取相应的措施。
5.2.3基于甲方的委托,乙方仅承诺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成果的交付,乙方不就服务使用的宣传效果、甲方展厅商品的销售量等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5.2.4乙方有权就甲方的展厅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发现甲方有欺诈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消息、违反承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就此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5.2.5甲方平台帐号因存在恶意等行为被乙方强制停止帐号使用的,本合同服务一并暂停或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2.6 乙方交付完成后,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甲方已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的售后服务为本合同完成后的附随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 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并承担守约方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住宿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一方按此地址发出文书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附件二:《省心宝拼单奖励政策》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委托制作合同范文集锦 篇21
合同编号: 执行部门: 签定日期:
甲方:
联系电话(公司或法人代表) 法人及代表:
乙方:
联系电话(公司或法人代表) 法人及代表: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 □ A印刷品制作 □ B其他产品制作 二、项目明细: A印刷品制作:
一、 乙方按照下列要求供货给甲方:
注:以上价格为本次合作价格,因纸墨价格经常变动,不可长期使用。 印刷质量备注:
1、如甲方提供的菲林,乙方打样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进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生产。
2、 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B其他产品制作:
一、乙方按照甲方下列要求供货:
注:以上价格为本次合作价格,因纸墨价格经常变动,不可长期使用。 三、付款方式50,余款50%于货到付清.银行支付帐号(中国银行浦东分行上海锐箭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
1) 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于本月(或下月)五号至十号支付预付款,数目为此次制作总价的20%,即(大写): 元。 2) 制作样品检验,并签字生产后,于本月(或下月)五号至十号支付总价40%,即(大写): 元 。
3) 合同总价40%,即(大写): 元,此次制作的所有产品保质保量,货到验收后于本月(或下月)五号至十号结付。 4) 逾期两个月未付款,将从第三个月起以余款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和国家贷款利率计收。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此次制作所需的设计资料。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印刷、制作的相关稿件即电子文件、最终的样版等,甲方全权对所提供文件及图片资源负版权责任。
3. 乙方将此次制作的样品交予甲方,甲方在当日内完成检验并就产品质量,确定是否签字生产。
4、甲方在样品检验单上签字确认后,表示此次制作的成立。 5、甲方应负责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6、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7、为保证工作进度,甲方应保证按规定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款项。
8、如乙方未按期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货,则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合同总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9、如发现业务人员与乙方私下联系或进行私人合作,甲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经济损失五万至十万元,并有权利拒付乙方余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本次印刷、制作全过程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时间。 2、乙方成品样书必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印刷后方可下厂印刷,印刷装订周期从甲方签字同意印刷当日开始计算,周期 天。乙方印刷、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如若出现与样品质量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要求标准:存在错误或有其他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行承担返工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甲方确认生产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交货地点:(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4、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员进行私下联系,为甲方业务员进行个人合作。事实一经发现,乙方须向甲方赔付经济损失五万至十万元。甲方有权力没收对乙方的未付款项。
5、乙方具有保密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乙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