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辆承包简单合同(通用31篇)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维修车辆承包简单合同 篇27
(委托方)甲方 (承印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印甲方印刷品事实达成以下协议:
二、设计印刷要求一览表
三、原料由甲方提供,具体标准为1:2,包装要求纸包装,加工艺印刷。四、加工要求:开口方式,中缝对折,带斜坡,复亮膜,主题烫金,配工艺,含两个内托。
五、乙方给甲方生产的系列包装箱需保证产品色泽、纸质、规格统一,甲方预付乙方定金10000元,待乙方交货时扣除定金。
六、乙方在生产甲方纸箱的重要环节时,需告知甲方到生产中看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确保纸箱品质。
七双方本着互信的原则,积极合作,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7,如有异议,到当地法律部门仲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维修车辆承包简单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甲方有普通大货一辆, 现甲、乙方本着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车号: 车架号: 机械运行正常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上交承包费的金额、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 万元整,按月付款以现金支付, 个月付清全款,甲方收费后即出具收据。
乙方在承包甲方的车后,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万元整。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无故不得扣钱。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包机动车辆完好地交给乙方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
2、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
4、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应对与第三方之间的经济合同负独立责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费用后,超收部分归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费项目。
6、合同期满后,乙方交给甲方一辆车况如初的车,自然磨损除外。
六、该车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和管理维修权和保养义务,没有转让、转借、变卖、抵押权利,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律,依法经营,严禁运输脏物和参与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对甲方造成的名誉上,经济上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其中,也包括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也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对乙方本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维修车辆承包简单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在甲方承包经营 牌 车壹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牌照号为: ,厂牌型号: ,
座 位 数: ,车 架 号: ,
购置证号: ,发动机号: ,
车身颜色: ,营运证号: 。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结束止。
第三条:费、税、承包费和管理费的缴纳及管理办法
1、乙方从接车之日起,在每月29日前必须向甲方缴清次月承包费、管理费共计 元及代收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税。对逾期缴费、税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收取应缴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五日以上,甲方除追收应交费、税外,同时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终止承包合同。
2、承包期内,如遇有关部门对费、税、收费项目、客运票价作调整,甲方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3、承包期内,如遇政策变化,需对车辆进行改型或其它变更的,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加强经营管理,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元安全保证金和 元线路保证金。若乙方在终止(解除)合同前无违约行为,并与甲方或他人无经济纠纷和债务的,乙方凭甲方财务出具的收据,由甲方据实退还(不计息);反之,概不退还。
第四条:保险及车身广告
1、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到甲方为承包车辆缴纳保险费。在保险期到期前10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足额续保。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投保或脱保,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牌,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1)、承包车辆车身广告发布权属甲方,广告费由甲方收取。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喷绘广告,违者每次向甲方缴付违约金500元整。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改变承包车辆的车身颜色、车辆内部设施,不得在车身、车窗、挡风玻璃等处张贴或喷绘字(画)及商业广告。违者每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第五条:乙方负责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承担车辆发生事故后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发生事故的费用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车辆被盗(抢)遗失、火灾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或纠纷造成车辆停运,停运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所有应缴纳的各种费、税及甲方管理费由乙方照缴。违者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收乙方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保证营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承担营运车辆检修、检测和保养的全部费用。营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到甲方指定的检测站、汽修厂进行上线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办理登记和等级评定。违者,第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从第二次起处违约金20xx元至3000元,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所造成的全部后果。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进行经营。乙方超过规定范围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收扣车辆进行任意处置,所交线路保证金概不退还。因甲方经营需要,对乙方使用的线路牌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及其驾售人员不得利用承包车辆从事违纪、违章、违法犯罪活动以及违规集体上访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若有违反,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车辆,终止合同,并追收乙方所欠费用和应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具有财产所有权及监督管理权,收回违约者承包车辆经营使用权。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保险索赔及业务纠纷调解(若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份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
3、甲方有责任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工作质量,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合理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4、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学习,召开各种会议及开展各种安全、抢险、救灾活动。
5、甲方负责对乙方车辆进行月检、抽检,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证、照、牌遗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车况较差或交通事故致使车辆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承包合同,继续追收乙方所欠的各种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