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工程承包合同(水池土建)(精选30篇)
5、乙方严禁招聘使用16岁以下、60岁以上的工人及病、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上岗操作,若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工地,并罚款200-1000元/人。
6、各班组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或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双方班组长自行负责协调、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各班组处200-20_元/次的罚款。
7、在施工区域内,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和临边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0-500元/人,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内,所有各工种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各工种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若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处罚款1000元。
七、 保险
1、乙方所有上岗人员必须购买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已经在其他工地购买的,须将保险凭证的复印件交甲方审核,否则一律购买;
2、施工许可证前施工企业交缴的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进场自己需办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材料供应和管理
1、构成工程实体的所有材料由甲方统一组织采购,乙方按需领用,用量不得超过规定损耗,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2、乙方每月提供主材购买参考计划,甲方负责审核,乙方负责收货,若发现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及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3、材料由乙方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造成损坏、丢失、浪费的超过规定部份由乙方按成本价赔偿。
4、施工机具、设备由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行组织并承担搬运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内。
九、 施工配合
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验收,以及建设行政部门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的内容,施工场地检查及工程安全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时,乙方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现场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十、 违约责任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乙方有权停工且工期顺延;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故意拖延工期,每延误一日按1000元每天处罚。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乙方原因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处罚。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在甲方发出指令后仍拒绝复工的,甲方有权调整劳务承包内容,指派其他人员承担其部分工作,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将甲方供应的材料倒卖或转移,一经发现查证,乙方负责按倒卖或转移材料价值的两倍支付给甲方赔偿金并罚款20_元。。
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乙方应暂停工作,乙方须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小时内乙方向甲方书面报告受灾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三)、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先行和解或调解,协商不好时,双方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均应全面认真履行,若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十、 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退还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甲方在本工程主体框架完成后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十一、 合同履约、解除
1、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没有足够的财 力物力导致整个工程进度滞后或停工,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2、如在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接到通知,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质量、进度的履约保证金万元(大写后应停止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已完的工程劳务费70%;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
4、乙方每月造册发放工资人员名单必须是在甲方登记的人员,并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工人工资;
5、乙方机具设备未拆除前,必须提供给工程各单位使用,乙方机具设备具备拆除条件时(经甲方确认后),如需继续留用,则租用费用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温州工程承包合同(水池土建) 篇27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