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网站建设合同范通用本(精选30篇)

2024-04-10 22:43:25合同范本打印
网站建设合同范通用本(精选30篇) 甲方:乙方: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由附件说明。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报价,确定本合同所需总费用;根据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20xx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详见附件3)。

  4.2 支付方式:

  4.2.1 甲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 50%款项,计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4.2.2 根据合同第3.3条约定的验收标准及方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运行测试期满且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个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50%,计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4.3 乙方承诺网站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为甲方免费提供网站维护,自第二年以后每年

  甲方将网站维护费 元于当年的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如遇域名管理机构及相关信息产业部门调整资费标准,界时按新的标准执行,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4 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7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

  知。

  4.4.1 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且暂时停止支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

  付该笔费用。

  4.4.2 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5 乙方应为甲方开具正式的服务业发票。乙方不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

  a 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b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c 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2 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

  a 已公开的信息;或

  b 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或

  c 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或

  d 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5.3 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5.4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双方不得就此要求经济补偿。

  5.5 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5.6 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规定继续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6.2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

  6.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网站建设工作须终止的,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

  动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同时,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并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当日内移交甲方。

  6.4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网站建设工作,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6.5 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提供的预览版或风格页、所完成的网页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

  标准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整改导致工作完成时间逾期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完毕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6 网络维护期内,如乙方未能依照合同的约定给予甲方解答、修复、解决问题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逾期整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完毕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中先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6.7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

  6.8 乙方违反合同第3.9款约定的义务,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对甲方造成的损

  害,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

  6.9 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

  一步补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仲裁、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

  6.10 本款适用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自甲方发出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每日应付违约金的一倍加付滞纳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合同价款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权从该笔费用中先行抵扣相当于违约金和滞纳金数额之款项。违约金和滞纳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廉政条款

  7.1 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贿赂或唆使甲方工作人员

  损害甲方利益或增加乙方利益,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的100%作为违约金,且乙方仍必须继续完整履行本协议。

  7.2 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乙方对甲方员工不得有任何超过正常工作交往标

  准的招待或宴请行为,亦不得有送礼或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的行为,否则即视为乙方违反本条款。

  第八条 不弃权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表述均不得被视为对一方权利的放弃,任何违约行为亦不得被同意免除或放弃追究另一方在某方面的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或放弃追究该另一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续发生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9.1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

  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9.2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b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c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d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 联系人

  10.1 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

  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1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1.2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 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11.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