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委托代理合同(通用3篇)
文字作品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发展我国文艺事业,繁荣文化市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事项
文字作品的推介策划、包装;为文字作品的交易寻找购买方,提供并报告签约机会、宣传媒介;与潜在购买方就交易事项进行洽谈,直至促成交易代为签订合同。
本合同所称文字作品,是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且尚处于文字状态的各种文艺作品。二、文字作品名称、种类、状态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类:□电视剧□电视电影□电影,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状态:□创意□故事大纲□分集梗概□剧本□小说及其它体裁文学本
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应保证其交由甲方代理的文字作品不含有侵犯任何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违法内容,如因之而引起纠纷者,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因之给甲方造成损失者,乙方应予赔偿,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4.2乙方应当保证,甲方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于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事项在全球范围内的唯一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自行或允许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甲方所代理事项相同或相类似的事项,如乙方需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洽谈,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洽谈的结果视为甲方的工作成果;
4.3本合同生效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足以使甲方能够代表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对外洽谈、签约的授权委托书
4.4甲方有责任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尽力争取相对实力雄厚的购买方和最大化的交易价格;
4.5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争取各种适合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机会,将针对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所进行的工作 及时回馈给乙方
4.6甲方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对文字作品进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修改;
4.7甲、乙双方在任何场合下,必须维护对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对方;
4.8为了乙方的利益,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托第三方行使,但甲方转托第三方行使后,乙方所享有的权利不应低于本合同的约定,受转托的第三人应得的报酬由甲方承担;
4.9甲方必须在乙方文字作品的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部分;
4.10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为本合同落款处的各种方式的
varinfosafekey="六合";document.clear;一流信息监控系统提醒您:很抱歉,由于您提交的内容中或访问的内容中含有系统不允许的关键词或者您的ip受到了访问限制,本次操作无效,系统已记录您的ip及您提交的所有数据。请注意,不要提交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内容!本次拦截的相关信息为:六合alert("信息监控系统检测到不允许的词六合");document.clear;close;document.clear;document.writeln("由于页面存在不良信息此页已被关闭");location.href=’about:blank’;5.1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外,还应以该酬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与第三方接触、商谈时虽告知甲方,但在允许甲方知道的交易合同之外又与第三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达成交易、收取价款而损害甲方利益者,基于该交易所获取的价款归甲方所有;
7.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11条之规定,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事项对外委托而侵犯甲方优先权的,应依本合同第5.1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7.4本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后,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接洽的意向购买方以等于或小于甲方向乙方报 告的价格达成交易的,乙方应以此交易价格并依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7.5自乙方将文字作品交付甲方之日起60日内,甲方仍没有将文字作品上载其网站宣传,也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将文字作品信息公之于众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八、协议补充与争议解决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8.2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等一切事宜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文字作品委托代理合同 篇2
甲方(组委会):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参加人): 住址/经营地址: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号:
(参加人/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鉴于:
组委会(以下简称本组委会)面向社会征集会徽、吉祥物和主题语(以下简称“评选活动”),并从中评选出会徽、吉祥物、主题语的候选作品。以下签字的个人或实体(以下简称“参加人”)愿意向本次评选活动提交参选作品(以下简称“参选作品”)。为此,本组委会与参加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本合同)并接受其法律约束:
第一条评选活动将依照会徽、吉祥物和主题语征集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举行。参加人确认,参加人已经阅读了评选办法,并同意遵守评选办法、接受其约束力,评选办法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为了参加评选活动,参加人必须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参选作品和评选办法要求的其他文件及资料一并提交本组委会。如果参加人提交参选作品时未同时提交签署后的本合同,则参选作品将不会被接受也不会得到评审。如果参选作品由一个以上的个人或实体提交,则其中每一个人或实体都应当分别签署本合同。
第三条收到符合本合同和评选办法要求的完整的参选作品后,本组委会将接受参选作品参加评选活动。
第四条参加人同意,在评选活动期间内,按照本组委会要求参加本组委会指定的有关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安排参见附件二,时间如有改动,以实际通知为准,本组委会提前三日通知。
第五条参加评选活动和签署本合同,表明参加人同意接受本组委会的专门委托,为本组委会创作具有著作权的参选作品以及需要与参选作品一并提交的所有其他材料(在本合同中,参选作品和所有其他该等材料统称为参选作品资料)。
第六条对于参选作品资料而言,无论是由参加人直接制作或通过参加人的雇员和其他人员制作,都应当是按照本组委会的要求和委托而制作出来的。
第七条本合同对参加人、本组委会及其继受人和受让人有效。参加人同意,对于任何参选作品,参加人或参加人的任何继承人或受让人均不得行使或对本组委会或本组委会的任何被许可人、继受人和受让人强制执行参选作品的任何权利。上述规定的普遍性前提下,本组委会及其被许可人、继受人和受让人对参选作品资料享有全球范围的永久性权利,可以对任何或全部参选作品资料进行修改、删除或增添,无须为此向参加人或任何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项或取得其批准或认可。
第八条参加人理解并认可,参选作品并不具有保密性质,且本组委会也无须为此保密。参选作品当中出现的或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任何限制、专有或保密说明均无任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