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制作合同(通用11篇)
2-2-2 甲方递交的所有业务,由于实行即注即付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业务,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
2-2-4 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等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或者短信方式和代理交流专区公告的方式)。2-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 对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代理章程和产品定价信息;甲方应同意接受乙方的修订。更新后的各种信息乙方将在其网站上以公告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修订信息自规定之日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2-10 乙方应对甲方的客户和相关内容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2-11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使甲方能在乙方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2-12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三、甲乙双方间的相互关系:
甲方双方各自独立经营,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四、付款/结算条款:
4-1 甲方成为乙方南阳黄页WAP制作网的产品代理商以支付预付款和签订在线协议为确定双重确认。甲方须在协议签定之日起五日内,将预付款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否则本协议自动作废。
4-2 合作确认后,按照乙方申请的代理级别确认乙方的销售折扣,网站的自动结算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应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4-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指定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4-4 协议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预付款,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协议签定或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5-4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即时结清者外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5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5-6 因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约定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后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8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5-9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5-10 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六、免责条款: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6-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6-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
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6-4 由于乙方的部分服务是建立在其他运营商的通道或者平台上,因而不能100%保证产品以及其他技术方式的完全通畅。如确因运营商网络问题造成偶尔不能及时畅通,不视为乙方违约。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南阳市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
九、附则:
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等,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3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9-4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
9-5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完全理解和认同。在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邮编:473000
E-mail: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手机: 手机:
网站制作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为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国法律,上述甲,乙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网站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委托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受托方'与'乙方'系指同一主体。
第一条 本合同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