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公司劳务合同(通用33篇)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贪污受贿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和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二十一条: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发放当月工资;
第二十二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作为乙方给甲方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 凡由培训中心出资进行培训的费用,乙方应按规定赔偿培训费;
第二十五条: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即给对方补偿一个月当月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七、 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壹式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