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杆施工合同(通用3篇)
六、付款与支付方式
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80%,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满1年保修期后30天内付清5%余额。
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将工程款支付到乙方的收款帐号,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收款收据,若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则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等值的有效发票。
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3、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500.00元。
5、在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6、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总工期历时 天,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裙楼石膏线安装 小时内完成;每层标准层石膏线安装 小时内完成。
按第2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结算总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5、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材料条款
石膏线施工损耗率为3%,粘粉用量为0.15kg/m,实际用量超出的,按甲方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九、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石膏线线条必须平直流畅、没有缺棱角、与天花墙面交接处要用粘粉填实压平、没有孔洞;
4、石膏线阴阳角要接驳好,角要正,要与墙体、天花阴阳角成一直线,不能捻斜;
5、石膏线接头要平顺、没有明显的接驳口。
6、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7、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5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8、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单价)不实或已用施工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如发现乙方有恶意串通、行贿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甲方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十、定岗定员要求:
1、裙楼石膏线安装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标准层石膏线安装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2、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罚款。
3、甲方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按每少一人处以¥60.00元违约金;第二次按每人处以¥120.00元违约金;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4、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每人处以违约金¥60.00元。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 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提供施工图一份,如乙方需要增加施工图份数,增晒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所收取租金按月从乙方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甲方提供结构首层总的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浪费施工用水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工程每月结算如按照定额规定计算的水电费用超额5%以上的,在扣除水电罚款后,余额由现场所有承包商按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
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照明设备(灯泡、灯管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合法采用各种施工工艺。如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包括切割机、砂轮片、冲击钻、锯、盘锯、软水管、施工用水龙头、太阳灯管、钨丝灯、灯泡、保险丝、螺丝、彩条布,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