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艺技术开发承揽合同(精选32篇)
3、具体进度。
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总体计划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2、阶段性时间分配,第1段从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此阶段为设计阶段及导线现场安装;
第2段从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此阶段为现场调试阶段,依据试验结果修正监测系统及再试验阶段;
第3阶段从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此阶段为系统调试阶段;第4段从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报告和鉴定;后期提供技术服务。
3、达到的计划目标: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①现有结构设计资料;②有关背景技术资料;③目前结构的基本状况。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年___月___日在成都,当事人当面交付。
3、其他协作事项:配合、协调_工务段提供乙方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退回当事人一方。
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万圆整)。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分期支付:依据工作进展支付:
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___万元;隧道监测系统完成之日支付___万元;
后期技术服务结束时支付___万元,支付方式通过银行汇款。
3、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出具委托函,委托_工务段代付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地址:帐号:
第六条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包干制的方式使用。
甲方有权以___合同约定监督研究开发进度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不涉及和损害甲方技术权益、经济利益和商业秘密。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约定,按约定优先原则来承担。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___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定___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30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当面交付8个断面的智能化铁路隧道监控系统及必需的监控单元、一套中心控制室软件;根据现场情况,具体断面位臵由遂宁工务段提供。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按合同在指定现场安装。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应用评审。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臵的用于监测的设备、器材、资料等,由乙方按照成都铁路局相关意见移交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单位。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员掌握该技术成果。
2:地点和方式:按甲方要求执行
3、费用及支付方式:由甲方委托遂宁工务段代支付所有费用。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约定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
2、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
3、保证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3、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开相同的技术成果。
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提交当事人约定的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对于双方在本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
新工艺技术开发承揽合同 篇20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
研究开发方(乙方):(单位名称)
签订地点:x省x市
签订日期:20xx年 月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名称)的技术开发,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根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和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由委托方(甲方)与开发方(乙方)签订,并经开发及委托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2、《中标通知书》;
3、开发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4、《项目需求说明书》。
以上文件与合同清单附件(附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以上文件与本合同有差异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