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产品联合经营协议(通用35篇)
系列产品联合经营协议 篇1
系列产品联合经营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联合经营“______公司系列产品”。
一.经营形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本协议期间乙方商铺的陈列展示。
商铺地址:
2.样品由乙方负责的保管和展示,如有损坏和遗失,按公司供货价格结算。
3.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接受客户定单。
4.乙方接受定单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定期(每___天)发送已制作的产品。
5.甲方按照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制作加工。
6.乙方同意在同甲方合作期间,不经营其他公司同类系列产品。
二.价格:
1.乙方享受甲方标准批发价格。
2.大宗定单或特殊规格的产品加工制作价格双方另议。
3.为保证市场价格的稳定,建议乙方按甲方统一的市场零售价销售。(价格见附件)
三.货款支付:
1.乙方每___周向甲方支付上周销售产品的货款。
2.乙方对外销售,建议以款到交货形式。
四.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
1、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系列产品联合经营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联合经营“______公司系列产品”。
一.经营形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本协议期间乙方商铺的陈列展示。
商铺地址:
2.样品由乙方负责的保管和展示,如有损坏和遗失,按公司供货价格结算。
3.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接受客户定单。
4.乙方接受定单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定期(每___天)发送已制作的产品。
5.甲方按照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制作加工。
6.乙方同意在同甲方合作期间,不经营其他公司同类系列产品。
二.价格:
1.乙方享受甲方标准批发价格。
2.大宗定单或特殊规格的产品加工制作价格双方另议。
3.为保证市场价格的稳定,建议乙方按甲方统一的市场零售价销售。(价格见附件)
三.货款支付:
1.乙方每___周向甲方支付上周销售产品的货款。
2.乙方对外销售,建议以款到交货形式。
四.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
1、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年___月_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系列产品联合经营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 开发地块)该宗地块位置: 共计105.6亩。其中集体土地约: 43.5亩国有土地约: 62.1亩
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性质及权属两块土地中,43.5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62.1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已完成收储,但补偿款尚未到位,且未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三、合作开发方式(自愿退股协议书)
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合作办理两块土地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甲方需把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其余项目全部开发资金由乙方负责负责解决。
2.乙方承诺在43.5亩的集体土地之上为甲方建设联排别墅住房23125㎡,(按625口人计算,37㎡/人)及农贸市场、商业区(共5000㎡)。本项目合作中,甲方62.1亩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将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如补偿款达30万元/亩,则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项目的开发建设,如补偿款未达30万元/亩,则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出资多少作为补充开发经费,但甲方必须提供开发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拆迁赔偿及将场地建设移交给乙方。
双方议定甲方为乙方争取国有土地的开发资格、甲方将国有土地补偿款作为乙方开发建设集体土地上所有物业的开发经费,则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尽快办理43.5亩的集体土地建设新农村统建房的相关手续,乙方对相关事项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2.甲方需尽快争取已经收储的国有土地的补偿款(30万/亩)到位,资金到位后,由甲乙双方建立共管账户,双方共同管理。
3.框架协议签署后,甲方有义务推动开发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甲乙双方共同尽快推进62.1亩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后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并保证乙方顺利摘牌该土地,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
5.甲方应保证该开发地块没有进行买卖、赠予、没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权人、债权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该开发土地的权属争议等原因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7.甲方负责上述地块上居民的安置。甲方保证在上述地块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拆迁赔偿工作。
8.甲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该项目的报批报建手续,提供并签署(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9.在该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该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10.乙方在合作开发此开发地块时应取得合法的有关开发手续,如因开发手续不符合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11.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而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
12.乙方开发集体土地地块(43.5亩)的所有承诺将于国有土地地块(62.1亩)招拍挂后,乙方顺利摘牌该块土地且完成相关手续,土地已转移至乙方名下方可履行,如乙方未能得到摘牌该62.1亩国有土地,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的产权确认出现争议;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实现土地开发目的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或在政府审批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出完备的报批报建手续,及不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