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备采购供货合同书(精选30篇)
(3)供需双方实行一定期限的对帐期,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卖方应主动积极到买方对帐。
7、发票及付款
(1)卖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规定,凭在双方书面同意之合同价的基础上扣除双方同意的价质折扣后的单价及验收的实际数量,开具有效的正规税务发票。
(2)卖方开具发票后,应将发票交至买方指定的接洽人,而不得将发票随货交给提货员或其他人员。
(3)若因卖方发票未及时开出或送货单及发票上数字不准而导致买方无法及时缴库或报销发票,造成卖方货款不能及时回笼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且卖方不得因此而拒绝供货。
(4)买方和卖方之间约定的付款期限应自相关发票已交买方且发票上所订购和具体列明的所有商品已经交付到指定收货地点七日起计。
(5)买方有权从卖方其后交付商品的应付货款中抵消卖方在本供货条件下所欠买方的任何款项,直到上述款项全数收回为止。
8、保密
卖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买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
9、商品生产
买方所订购的产品必须由卖方按合同约定厂家加工、生产,不得委托其他厂家进行加工、生产,如有发现,卖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果是进口物资,卖方(代理商)必须提供质量保证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将本合同项下产品送至现场的并安装的,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当天未
供产品或未安装产品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2、验收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卖方退货。
如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自身质量原因而发生受损时,买方发现后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小时内赶至现场,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不能履行和不
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确认后,证明逾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依照合同法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商业贿赂之禁止:
卖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之商业贿赂予买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对本公司职工和其家属物资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如发生这种情况,买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双方之购销合同,冻结所有应付货款,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则买方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四、卖方确认所有向买方的报价及供应的商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并且卖方将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条款供货及服务。此合同亦应附有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十五、变更
1、合同签订后或订单下达卖方后,如尚未履行,买方有权更改订单,卖方必须以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否则卖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卖方必须提前30天将商品的价格和供货条件的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如果买方向卖方要求违约金和(或)补偿,则上述通知期应延长为80天。卖方如要终止双方的协议,需提前80天通知,买方保留就卖方终止协议向卖方要求索赔的权利。
3、凡涉及供、买方合作产品的工艺更改或零配件的换型调整,卖方均应提前通知并做
好新老衔接工作,若因工艺更改或零配件更换,导致产品已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未尽合理通知义务,还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十六、补充约定:
1、本合同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2、除了本供货条件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外,买方和卖方之间约定的其它供货条件(包括价格、付款条件、优惠措施、保证、宣传图片资料等)也是本供货条件的不可缺少部分。
3、其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得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买方壹份,卖方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买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设备采购供货合同书 篇27
甲方:
乙方:
甲方为 ,向乙方采购沥青混凝土碎石,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签订协议如下,供双方遵守:
一、单价:
沥青混凝土碎石分为四级或者五级,各级均为均价,合计碎石到甲方场地价为 元/吨;石屑到甲方场地价为 元/吨,均为不含税发票价格,此价格为最终价格。
二、规格和质量要求:
沥青混凝土碎石分为四级或五级。0-5毫米(俗称石屑或者钢砂)、5-10毫米、15-22毫米、22-30毫米。选用青色,质地坚硬,质量稳定的石灰石或碎石轧制,用反击式破碎机,按照甲方制定筛网尺寸进行加工,含泥和软石不能超过沥青路面施工规范,否则以扣称退回处理。
三、数量要求:
沥青混凝土碎石各级均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按时供给。
四、交货地点:
自贡市东环线甲方指定的沥青碎石料场。
五,计量方式:
暂定以乙方地磅过磅单为结算主要依据,特殊情况下,收方为辅助结算依据,过磅材料不得故意参水增加重量,一经发现,将按5-20%的比例扣称处理或拒收。(特别是石屑或者钢砂)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每五千吨结算,结算清楚之后起10日内付清余款。
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运抵的碎石材料进行及时的收方、计算,并指挥卸料位置。及时卸料,开具结算票据。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碎石加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严格遵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和规格进行生产加工,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2、乙方有义务甲方的工程施工节奏需要,及时更换筛网,生产所需规格碎石,并规划场地,适量备料,适量储务所需成品碎石,保障甲方施工需要。
九、合同有限期限:自签订起工程结束,余款付清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同时有效。
协商不成,如有违约责任,按照发生金额的10%处罚对方或者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每月供货量15000吨至20000吨。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日期:20xx年 日 乙方代表: 20xx年日 月 日期:月
学校设备采购供货合同书 篇28
甲方(买方):_________限公司
乙方(卖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志灯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本合同标的物描述及价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规定的标准(既消防验收标准)
(2)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无任何次劣产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甲方备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0xx年9月28日至20xx年9月28日
三、供货及验收
1、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由乙方送货至,送货方式为
2、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3、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4、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