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安全合同(精选15篇)
7、员工亲朋及员工子女在工厂陪待、留宿、逗留等须向工厂并经工厂批准,未经工厂批准,擅自滞留工厂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后果由员工及员工亲属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
8、员工、员工亲朋、员工子女不得在工厂内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铁、木、枪械进入工厂。
9、员工亲朋、员工子女,不得在工厂内翻窗爬墙,不得在工厂堆放的木料上爬玩,也不得在工厂其他堆放物上爬玩,不得进入工厂的生产车间。员工应当教育好其子女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其子女的人身安全,员工子女滞留工厂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后果由员工及员工子女本人承担。
10、员工、员工亲朋、员工未成年子女在厂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11、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2、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从合同,随劳动合同生效而生效,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损失,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甲方:
乙方:
用工安全合同 篇9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对国家、企业、劳(工程名称) 的(分包项目名称) 施工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与环保协议书。
在施工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1 双方共同确认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1.2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1.3现场无火灾、火警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1.4劳务用工合法;非法用工、治安及刑事案件为零。
1.5严格按发包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及管理,保证施工现场达到 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2 乙方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履行如下条款:
1.本着“谁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要遵循国家、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2.乙方必须是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方可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相关资质和缴纳安全管理保证金。
3 .乙方进场时必须把其公司的相应资质和证书上报安全部门和监理部门审查,并报项目部留底一份,以备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查验。
4.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乙方必须遵守并且服从甲方单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对不服从甲方单位管理,导致现场管理混乱,甲方将予以处罚。
6.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到会者必须认真记录并积极组织落实,不断改进提高。
7.职工入场,由乙方提供人员体质状况,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贫血、近视眼、四肢伤残、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不准进场作业。乙方组织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动者负责的态度,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项目部就并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6.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用电设备、配电箱、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等不得随意拆改,必要时拆除需经甲方安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才可临时拆除,作业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9.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登高(2米)以上无防护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固定的物体上并设专人保护。
9.乙方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板)、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和自身使用的工具,电气设备等,发现有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整改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6.6乙方每日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所在的施工区域干净、整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下班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随时性。
10.乙方作业时不得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严格按照现行标准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11.乙方的作业人员,严禁拼体力,冒险蛮干,违章作业;
12.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包装物品、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打扫、清理,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和统一处理。
13.乙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所有身带入场的施工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电缆电线等必须在门卫登记,方可进场。出场时,必须凭项目部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14.乙方留宿人员必须遵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烧菜煮饭、使用水乌龟等,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带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或留宿。
14.乙方接到甲方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保证在规定限期内100%整改完毕,逾期未改或整改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15.乙方因违反甲方以上相关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8如承包人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3对于安全隐患、消防及治安隐患、用工管理等隐患,在发包人下达书面整改后,承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100%整改的,处500~1000元罚款。同一隐患问题再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100%整改的,处承包人20xx~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在进行处罚的同时,追究承包人因停工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
发包人安全、消防及环卫、环保人员在日常检查巡视过程中,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协议约定行为的人员,有权依照发包人《施工现场隐患和违章处罚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处罚额度为50~500元。不服从管理,屡教屡犯者加倍处罚。
任何因为承包人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甲方:
乙方:
用工安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在湖北省荆门碧桂园小区别墅房屋修建工程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承包范围
1、工程所在地为湖北省荆门碧桂园小区别墅房共20栋;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施工。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及内外墙抹灰、屋面彩瓦、部份文化石的粘贴(不包括钢筋、门窗、防水及防雷、楼梯扶手、阳台栏杆、外墙漆、厕所回填及便盆安装等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
乙方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
三、工程单价及工程款
木工每平方米78元,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泥工主体部份混凝土浇筑、砖砌体每平方米70元;内外抹灰、屋面彩瓦、部份文化石的粘贴共70元每平方米。单价合计为218元(工程结算面积均按地面平方计算)以此单价和工程实际数量计算本合同工程总价款。工程量以每层楼的地面面积计算。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主体工程每月按工程进度的80%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结构经验收后由甲方向乙方付足已完成工程量95%的工程款(便于乙方支付人工工资);
2、本合同内外抹灰工程每月按工程进度的80%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抹灰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向乙方付足已完成工程量95%的工程款(便于乙方支付人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