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材料购销合同(通用33篇)
六、产品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适用于货款已确定的情形)1、 合同总金额为 整 (¥ 元),该费用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指导、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适用于暂定货款,供货完毕后再行结算的情形)1、合同总金额暂定为 整 (¥ 元),甲方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按甲方实际采购产品数量乘以本合同附件中所对应的产品的包干单价计算。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所所计算的实际应支付货款金额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指导、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适用于有预付款的情况)(1)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给乙方;
(2)乙方全部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 %(扣除已付款项后支付);
(3)乙方所供全部产品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的 (总价扣减保修金后的比例)%(扣除已付款项后支付);
(4)甲方预留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的 %(不少于3%)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约定内容结清。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在用款前须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请,并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其中支付第六条第2款第(3)项约定金额前,乙方应先按含保修金的实际应支付总价款金额向甲方补足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乙方按约定提出用款申请并开具足额发票之日起算,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指定帐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送达约定交付地点,并随货物附产品合格证,同时负责调试;
3、甲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与乙方对接工作。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与甲方对接工作。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有义务提供安装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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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的,逾期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超过五日,或所供货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换货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有关材料购销合同 篇33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如下:
货品名称
牌号或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产地
备注
石灰面
吨
120
2、质量要求:材质必须符合河北省沿海高速公路设计规范的质量要求。
3、验收标准:货到甲方工地,以甲方现场取样化验结果为准。
4、交货地点:河北省沿海高速公路秦皇岛至乐亭段Q2-3分部—甲方工地。
5、交货期限: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进货,乙方需按甲方进货要求进货。
6、结算方式:按建设单位拨款情况,分期支付货款;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
7、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其违约行为所应承但的责任。
1、如乙方所供石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乙方共货或单方解除合同。对已进入工地料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灰,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自费处理。
2、进场数量以甲方实际需要量为准,甲方有权利随时停止乙方供货。
3、如乙方供货不及时或无故毁约停止供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8、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欺他约定事项: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等一切事情均由乙方负责。
10、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11、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款付清自动废止。
甲方:秦皇岛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