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租赁合同锦集(精选30篇)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并领取:。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由甲方签字认可。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应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之后,即可转租。
二十、改变主意或者取消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出建议,并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二十一、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同意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即勾选1或2,不勾选则按选项1处理):
1、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有关各方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有关各方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单方面协商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治理规则。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送两份合同到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单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个人租赁合同锦集 篇19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 座车 辆,载人数为 人。
二、 出车时间(具体见附件《湖北武当太极湖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用车确认单》)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路线接送员工上、下班。甲方必须按上车时间及地点上车,不得拖延,乙方按照甲方包车时间准时发车。具体时间、地点、路线以确认单为准。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三、 费用及结算
1、按照双方约定的路线实际路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核算报价,交由甲方确认,每月结算一次。
2、次月十日前乙方凭正规发票向甲方办理结算事务,结算上月费用。具体费用以确认单为准,详情见确认单备注栏。
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由乙方负责统一按照双方约定运行线路合理调度车辆。确保甲方要求合理调度,安排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
2、如甲方提前终止包车,需提前告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结清款项方可执行;若需延长包车,需经乙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3、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甲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5、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乙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在途中更换相应的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甲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甲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
7、在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8、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双方明确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
10、乙方的车辆维修、保养、燃料、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11、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按时足额兑现。
1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逾期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开户名: 开户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个人租赁合同锦集 篇20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套房子的位置、房间数量、面积和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xx年xx月,出租人应自20xx年xx月xx日起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并自20xx年xx月xx日起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出借房屋的;
2。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已拖欠数月。
租赁合同到期终止的,承租人到期找不到房的,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遭受的损失。
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支付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本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随意提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修理房子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应每隔一个月(或一年)对房屋及其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和维修,以确保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修缮房屋时,承租人应当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确实无法修复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共同修复,承租人支付的修复费用应当用于抵消租金或者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财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财产所有人继续有效。
2。出租人应在出售房屋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方交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照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人未能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负责支付人民币违约金。
3。出租人未按时(或未达到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负责支付人民币违约金;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支付租金的,除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外,还应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他人的,应当支付人民币违约金;租赁房屋因此受到损坏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持一份。合同复印件送单位备案。
出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签约时间:
有关个人租赁合同锦集 篇21
(下称甲方)因 工程建设需要,租借 (身份证号码: )(下称乙方)在 民房包括院子。经双方充分协商,签立如下协议:
1、甲方租借乙方上述房屋 (包括院内场地)一处,月租金
元人民币(年租金 元人民币),租借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房屋租用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租或增加房租(如果遇到道路拓宽,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工程原因需要延长租用时间,本协议继续生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出租此房给甲方,且乙方不得提高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