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货物运输合同(精选30篇)
甲方(委托方):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合同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具体的货物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公路运输发货明细表》为准。
服务要求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的货物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车型应符合甲方的货物安全要求。
如乙方不能及时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派车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司机应在装车时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认真清点、把关。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因特殊原因需要换车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的1.5倍予以赔偿。
运输价格及费用结算
甲方交由乙方承运的.货物共计:吨,运费每吨XX元,合计:X元。
从货物运输开始直至货物运输结束,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一次性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运输。
违约责任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X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佳木斯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有关货物运输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运输(包括代理运输,下同)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方式包括:
□精准卡航;□精准空运;□精准汽运;□精准城运。(单选或多选)
2、甲方应依乙方指定方式运输,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_黄顺平_________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
2、经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员(附件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相关文件之行为或其它履约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三、计量规则
货物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计算。若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按体积重量计算。
四、价格条款
1、甲方所公布的价格如有变动,则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当时公布价执行,如有异议应在发货时提出。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推出的价格优惠活动,优惠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确认按附件享受优惠,则不得再享受其他优惠。
3、本合同适用的价格不包含政府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它费用。
五、接货与收货
1、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收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须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大票货物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物品、违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七、托运手续
1、乙方须准确填写有关单证,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保价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申报声明价值,且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以乙方托运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为准,货物保价费率按甲方国内货物保价费率表的规定计算。乙方申报保价声明价值并支付保价费,即表示乙方对该票货物已选择保价服务。
2、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件;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凭证。
八、拒运条款
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九、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十、乙方知情权
1、乙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甲方应及时将发运情况通知乙方。
2、甲方应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航班、汽运等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货、送货与返货
1、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超过三日未提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
2、乙方或收货人要求送货上门的cOm,甲方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安全地将货物送达收货人处,由此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或收货人承担。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以合理的努力将货物退还发件人,因此额外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绝收货或支付运费;该货物被认为是不可接受;无法合理确定或找到收件人。如不能退还,三个月后甲方可以对货物进行放弃、处置或变卖,且不就上述行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及处理费后返还乙方。
十二、结算与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A、周期与限额结算,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月3号对账,对账当月10号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款项;结算限额为3000元,两者俱一即可。
注释:
乙方月结费用连续2个月低于20____元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月结权利,乙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在结算期届满时或乙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甲方应将结算清单电传乙方,乙方须在3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电传结算清单后的第5天前乙方应将运费结付给甲方;乙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
因甲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实结金额,加盖公章。
甲方员工收款时须凭财务出具的委托书和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结算清单,收款凭证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凭证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B、现金即时结算。
□C、甲方返单后乙方付款。
□D、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运费达壹万元(含)以上时应以支票结算,支票收款人必须填写“武汉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期票日期不能超出三天;通过银行汇款不得超过三天,以银行电汇单日期为准。
3、乙方或收货人应按时足额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或收货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甲方对承运货物可以行使处置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救济性权利;有付款义务的收货人拒付费用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与收货人负连带责任。
十三、相关责任与赔偿
1、甲方从货物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及时的运输责任。
2、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货物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自主选择。双方明确知晓:保价服务选择与否对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