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聘用合同范文集合(精选34篇)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
⑷、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⑸、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⑶、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⑷、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6、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5、6项规定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⑵、患病或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内。
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试用期内。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可能给单位代理技术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泄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据本条第3、5、6项解除合同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3、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4、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其它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赔偿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如下:
2、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聘用合同范文集合 篇31
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受 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_ 月_ 日至 _年_ 月 日,共 年。(其中 年 月 日至 月 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二、协议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协议。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三、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现甲方诚聘乙方为 岗位,任 职务,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三、乙方在上岗前应提交与岗位有关的学历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将执业注册变更到甲方医院。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半工作制。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
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三、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的必要设备设施。
五、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培训和学术活动。
第四条、工作报酬及待遇
一、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从医院正式营业起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 万 千 百元整(¥ 元);绩效工资按科室业务收入比例由科室分配。工资发放时间为本月2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节假日提前或推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发放)。
二、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伤假、生育假等假期。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误餐补助待遇。
四、甲方按国家规定期为乙方缴付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五、安家费按医院“人才聘用细则”提供住房或一次性支安职费。
六、甲方承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解决乙方编制问题。
七、甲方承诺解决乙方子女异地户口及上学问题。
八、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二、乙方应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四、乙方应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五、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薪酬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六、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合同期限:对聘用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临床护师(士)及相应职位的员工服务年限不得低于 年;对享受住房补贴金及医院选送外出进修待遇的员工服务年限不得低于 年。任一方违约,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三、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