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施工承包合同(通用33篇)
24、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十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本合同建立在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的基础上,如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6、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执三份,乙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施工承包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XX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XX县人民政府批准修建,XX县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
路面宽米。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米,厚厘米。
2、施工工期:xx个月。
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_______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驻工代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一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