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外包合同集锦(精选32篇)
2、
3、 乙方自行垫资15天,15天为一次结算日。 结账方式:依甲方每天所报就餐人数为结算人数。 未尽事宜,再行商讨。
五、 合同解除
1、 合同期间,甲方和乙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伙食费,经乙方多次催讨,甲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付清乙方全部费用。
3、 承包期间,若出现食物中毒现象,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为乙方的责任,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 因法律认定的不可抗力(如:洪灾、暴雨、爆炸、地震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5、 乙方在承包期间因物价上涨或其他复杂原因导致经营出现困难,乙方多次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而甲方始终未给予解决。
6、 合同期间,非以上五种情况,甲乙双方不能再履行本合同,造成本合同无法终止,经双方协商后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7、 乙方向甲方缴纳履行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乙方不承包时,甲方连本带息全部退还乙方。
8、 合作期间,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共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若双方协商一致更改部份条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成都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达州福泰膳食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日期:日期:
有关外包合同集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电脑保养及网络维护协议:
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1、服务对象所包括的设备明细及服务内容:(见附件一)
2、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服务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供甲方参考。
二、电脑及网络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以协议规定电脑使用所在地为准。
2、周期:电脑及网络每月上门服务按X台次记。上门次数不满X台次,但已经能保证甲方的机器全部正常运作,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本月度工作任务。超出部分按每次上门60元每人次记,并当月结清超出部分款。
3、服务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服务记录",如实反映电脑及网络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电脑及网络临时紧急服务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以协议包括电脑使用所在地为准。
2、时间:
2.1每周一至周五9:00-17:5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12个小时之内为本协议的标准响应时间。
2.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响应收费标准按照(附件二)执行。
3、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因故障现象未如实告知乙方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如果甲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大修,乙方需经甲方同意。
5、更换部件:
5.1部件更换可能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5.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5.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可以在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6、服务人员: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固定的上门维护人员,如有更换,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
7、服务记录:在服务工作完成后,乙方工程师应向甲方提供服务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以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五、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半年间。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给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七、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损失。
2、乙方技术人员违反服务章程(附件三),则当次服务不记入总数。
3、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3.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3.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拆装甲方服务设备或私自更换服务设备部件。
3.3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
3.4未经乙方同意将服务设备移出大厦而继续要求服务。
3.5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货款。
4、因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款。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有关外包合同集锦 篇4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进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须向乙方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向乙方提供所需人才的具体要求和细则。
二、甲方委托乙方人才外包服务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为: 元/人。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高级人才人力资源外包,人选须严格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保证高级人才人选个人资料真实、不失密和在不涉及个人隐私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甲方提供高级人才人选的详尽资料,以备甲方在选聘高级人才时参考。
四、乙方在甲方对高级人才做出选择后,负责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推荐等额人选。由乙方组织安排所选高级人才与甲方洽谈。
五、若甲方与高级人才人选洽谈后达成意向,该人选到甲方试用,该人选为甲方工作之日即为该人选的试用期起始时间;若洽谈不成功,由乙方负责向甲方继续推荐候选人。
六、甲方给高级人才人选的试用期暂定为1个月,若试用成功,则甲方在试用期期满十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
七、甲方须及时通报乙方人选试用结果。试用期结束后,如果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视为试用成功。如未试用成功,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不得聘用该人选。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未试用成功后又聘用该人选,甲方须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
八、如果乙方组织三次洽谈,甲方仍无法达成试用意向;或两次试用不合格,甲乙双方如无专门约定,本合同自动终止。
九、乙方只负责甲方所需的高级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甲方向乙方所推荐的高级人才签订聘(任)用合同后,甲方与该高级人才的行为及后果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有关外包合同集锦 篇5
甲方: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后勤保障服务外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