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贷款合同(通用32篇)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情况,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二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书面报告委托人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规定的可以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委托贷款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河南省_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账户,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 .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账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账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河南省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受权委托人:
有关委托贷款合同 篇7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币 种│ │项目│ │
├─────┼──────────┴───┴─────────────┤
│种 类│ │
├─────┼────────────────┬───────────┤
│金额│(大写) │(小写) │
├─────┼────────────────┴───────────┤
│用 途│ │
├─────┼────────────────────────────┤
│利 率│ │
├─────┼────────────────────────────┤
│期 限│ 年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旭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息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