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租赁合同书(通用24篇)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 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关租赁合同书 篇1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辽宁省城镇房产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月租金 元,上达租 月,共计人民币 元。 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住房,并且不予任何赔偿: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将房屋结构设施毁坏,按时价向甲方赔偿的。
三、乙方在承租期间所承担的费用: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等费用。
四、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元租房押金,防止各项费用超支。房屋承租期满,结算各种费用后,差额部分归还乙方。
五、乙方在租房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或终止本协议,如逾期不提出或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扣收保证金,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煤气表: 水表: 电表: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约日: 年 月 日
有关租赁合同书 篇15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电力: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淄博市张店区崇文演艺工程部
法定代表人:方崇文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65-10号
电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甲方履约需要而租赁乙方履约设备的,定义为甲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概述
设备名称见附表
租赁目的:用于演出。
使用时间:从20xx到20。总租赁期限:天。会议次数由甲方自行安排。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运输和操作。其他费用等
1.租赁设备的调试、安装和运行应由乙方承担..
2.为租赁设备提供储存仓库,为员工提供设备维护等住宿(标准间即可)。膳食由甲方提供..
3.租赁成本:总租赁期:天。日租费:总租费:。(不含税率)超过合同租赁时间的,按日计算费用(每天人民币)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在合同期内,乙方的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使用,甲方分配合理合法的演出设备,乙方服从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标准和合同要求完成当天的演出。
2.乙方应根据演出时间表合理安排设备的维护(自费),以保证演出的正常使用。
3.乙方的经营者应遵守甲方的合理规定。如果乙方的履约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或终止,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4.甲方应配合乙方安排演出设备和场地,提供设备防雨帐篷和演出电源,并保证演出期间电路畅通,无停电和断相现象。欠压等事故,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安全和公共秩序
1.甲方必须保证演出场地周围的安全工作。甲方对战斗造成的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乙方原因除外)。夜间值班时,甲方应派保安配合乙方人员保管演出设备。
第五条: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定金,余款在履约前一天结清。(不含税)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额发票。
第六条:安全操作
1.乙方应对其人员在设备安装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作业者有权提出不安全因素,并拒绝按规定作业。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损坏和损失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性能设备的损坏或损失(人为因素或失窃除外)。
第八条:附加条款
1.如乙方未能履行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且因人为因素导致乙方停止履行和延误,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租赁合同,并承担因甲方人员的人为因素造成的暂停履行、延期工作、设备损坏等相应的损失和费用。
3.本着高度负责和长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设备清单和程序清单执行,保证舞台稳固安全和良好的演出效果。
4.如有设备变更,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20xxx年xx月xx日
有关租赁合同书 篇16
吊篮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吊篮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电动吊篮,每台配用钢丝绳根据楼层高度配置,电缆线100米。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方用完设备,结清款项为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使用吊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因操作不当,如:超载、提升机进异物、安全锁进异物等所造成的停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在<吊篮进场清单>上签字确认吊篮进场的数量。甲方在合同期内对吊篮负有完全的保管责任,在此期间发生的丢失、非正常损坏、盗窃等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有以上情况,并按附件中<吊篮零部件价目表>的价格进行赔偿。
3、甲方使用吊篮设备不得转租、转借、挪用。
4、甲方负责吊篮垂直运输、搬运、装卸车。并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其安装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费用。
5、甲方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及维修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如住宿、用餐等。
6、甲方必须按需提供二级配电箱及电线到楼顶,保证一机一闸,以供吊篮使用。
7、甲方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8、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如需移动,使用前必须双方验收并做记录签字确认,方可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性能安全可靠的吊篮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吊篮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短期技术培训,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吊篮。
2、如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吊篮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凡属非正常损坏(摔、砸等情况及不按技术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维修所更换配件及工时合理收费,属正常磨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施工现场计租费20台以上,乙方安排技术人员1名,如施工现场计租费20台以内,技术人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及时提供对吊篮的维修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若停用半天以上仍得不到维修的,该吊篮当天不计费。(同时需乙方现场维修人员签字确认。)
6、乙方向甲方提供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并与甲方共同在安全交底责任书上签字。
第四条租用数量以进场吊篮清单台数为准;
吊篮型号:ZLP(D)型电动吊篮。
第五条租赁吊篮押金及租金结算、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吊篮进场前将预付乙方押金20xx元/1台(大写:贰仟元/1台)。以后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如不结清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吊篮且租费照计),乙方预付的押金留作抵算最后一个月的租赁费,多退少补,但尾欠款项必须在吊篮退场前全部结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吊篮租金。
2、吊篮租金:55元(大写:伍拾伍元)/台/天。(不含税)由甲方负责安装、移位、拆除,乙方安排现场人员指导、安装。
3、吊篮检测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负责检测,则甲方需支付乙方检测费500/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