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装修合同合集(通用35篇)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4
第一,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清楚。有的家装合同,在委托代理人、工程设计人以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上都仅填写公司的电话,这是不够的,一旦工程发生问题时,找对方公司能够管事儿的人就成为大问题。
第二,“合同第九条———质量标准”,大家都认为工程质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如果希望过低的报价选用过高的质量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足以满足我们大多数消费者的要求了。
第三,关于分阶段验收的问题,由于家庭装修的特殊性,我们随着工程的进行对工程进行验收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家装合同把验收阶段分为———隐蔽工程验收、饰面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划分是正确的,各阶段具体到工程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并且需要有一个时间表。
第四,关于家庭装修付款方式中与支付二期工程款有关的一个概念“工程进度过半”。这个概念解释起来五花八门,有的说指工期过半,有的解释为“木工收口”,等等,从行业角度也难以解释,所以合同双方填写内容应是一个双方都接受的概念。
第五,关于违约责任。家庭装修过程中甲方的违约一般是指延误工程款的支付,乙方的违约责任是指工程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延期。根据笔者的经验,这个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比例不宜过高,一般不超过3‰,如果过高,出现问题,也不一定能够解决。
第六,由于每个家庭的装修千差万别,消费者希望仅凭上述内容就可以进入保险箱是不现实的。所以,本合同还有一项条款“其他约定条款”,就是说,如果合同双方还有某些合同条款需要加在合同里,也可以有补充条款。
第七,关于本合同的一系列表格,所反映的正是目前家庭装修当中存在的隐患,所以填写时应该把项目、数量、位置等搞清楚,如果合同当中不能充分地把应该说明的内容反映出来,可以用补充的表格进行详细说明。
第八,需要强调一点,家庭装修时甲乙双方都有可能采购材料,但是什么时候采购运输到工地需要根据工程进度安排,采购的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需要有一个验收手续以及另一方安排好的验收人员,所以,合同中还应该明确材料供应时间以及验收人。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 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