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购销合同样本(精选16篇)
原煤购销合同样本 篇1
供方: 需方: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供需双方协商,双方就煤炭购销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煤炭价格:煤炭价暂定为 调整煤炭价格。
二、质量标准:发热量 4500 大卡以上(含 4500 大卡) ,挥发份大于 15%以上, 含硫量小于 1%以下。
三、验收标准:以供方煤场取样化验为标准。需方购煤时,发现供方煤炭发热量 低于 4500 大卡、掺杂矸石、泥巴,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无权干涉并退回需 方煤炭预付款。
四、交货地点:在供方煤场交货,煤炭以需方过磅为标准。
五、运输方式:由供方用火车运输,运费和杂费由供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需方向供方提供五证复印件作为开票依据,需方 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供方方可向需方提供 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原始合同同样有效。
八、解决纠纷的办法: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 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供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日至 年 月 日止
原煤购销合同样本 篇2
(甲方)买方: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应烟煤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__________
二、合同数量:__________
三、合同价格:__________/吨(含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市场变动时,以买方通知确认为准。
四、质量要求:发热量__________/千克,挥发份≥16%,全硫≤3.0%,外水份≤6%,粒度≤300mm,无杂质混入,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
六、验收标准及异议解决方法:
产品以买方地磅过磅重量为准,工业分析检验考核取加权平均值结算。若卖方对买方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则以买卖双方共同取样的留存样(留存样需共同采选)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权威机构仲裁,当结果在买方化验的基础上正负100大卡/千克内(含100大卡/千克)不作调整,以买方为准,超出100大卡/千克以权威机构检验结果为准(采样过程中卖方有权对采样结果进行查看,共同采选)。
七、产品质量结算考核办法:
1、原煤以分析基发热量为基准,加权平均值按正负5400大卡/千克正负100为基准考核。
(1)加权平均发热量4.0,不列入加权平均(结算价格按1角大卡结算)。
5、粒度结算考核办法:粒度按≤300mm进行考核,当粒度>300mm时,产生费用由卖方全额承担。
八、结算方式:卖方供煤满1000吨结算,月供不足3000吨则按月结算。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税率17%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最终鉴定不合法,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补税、罚款、滞纳金、退税等)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进入甲方公司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否则将予以相应处罚。
2.甲乙双方承诺就本合司条款互负保密义务,否则,对方有权按照《合同法》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
3、乙方必需在规定的区域内采购原煤,如有违约,按当地煤价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购销合同样本 篇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应烟煤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烟煤(原煤)
二、合同数量:3000吨。
三、合同价格:850元/吨(含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市场变动时,以买方通知确认为准。
四、质量要求:发热量5300大卡/千克,挥发份≥16%,全硫≤3.0%,外水份≤6%,粒度≤300mm,无杂质混入,
五、交货地点:重庆九鑫水泥有限公司原煤堆棚。
六、验收标准及异议解决方法:
产品以买方地磅过磅重量为准,工业分析检验考核取加权平均值结算。若卖方对买方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则以买卖双方共同取样的留存样(留存样需共同采选)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权威机构仲裁,当结果在买方化验的基础上正负100大卡/千克内(含100大卡/千克)不作调整,以买方为准,超出100大卡/千克以权威机构检验结果为准(采样过程中卖方有权对采样结果进行查看,共同采选)。
七、产品质量结算考核办法:
1、原煤以分析基发热量为基准,加权平均值按正负5400大卡/千克正负100为基准考核。
(1)加权平均发热量<5300大卡时,每降低100大卡扣款30元/吨(不足100大卡按100大卡计算)。单车发热量小于4700大卡按1角大卡计算。
2、挥发份按17%考核。(挥发份每降低1%,扣款2元/吨,不足1%按1%计算)。
3、外水份按入库数量6%的基准考核,大于6%的,按超出部分比例的2倍扣除结算数量。
4、全硫考核指标为≤3.0%
(1)3.0%<加权平均≤3.5,以考核指标3.0%为基数,每超过0.1%扣4元/吨。
(2)单车硫含量>4.0,不列入加权平均(结算价格按1角大卡结算)。
5、粒度结算考核办法:粒度按≤300mm进行考核,当粒度>300mm时,产生费用由卖方全额承担。
八、结算方式:卖方供煤满1000吨结算,月供不足3000吨则按月结算。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税率17%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该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最终鉴定不合法,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补税、罚款、滞纳金、退税等)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进入甲方公司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否则将予以相应处罚。
2.甲乙双方承诺就本合司条款互负保密义务,否则,对方有权按照《合同法》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
3、乙方必需在规定的区域内采购原煤,如有违约,按当地煤价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购销合同样本 篇4
供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产品
名称 牌号 商标 型号 质量 数量 金额 供货时间及数量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
五、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七、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八、随机配件、备品、工具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担保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 签订;有效期限:________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 (公章)
代 表 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 (公章)
代 表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