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雇佣合同(精选30篇)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
2_____。
3_____。
4_____。
5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单位雇佣合同 篇2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件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业务、技术及客户信息。
一、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1、乙方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必须全数交还甲方。
2、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4、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不得散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用人单位雇佣合同 篇23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邮箱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京非、京农、外非、外农)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联系邮箱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终止。如乙方与甲方签订了《培训及服务期限协议书》的,则本合同至乙方承诺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乙方未书面提出续约的,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约,双方劳动关系自本合同期满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主要工作地点为 北京市 。乙方同意甲方在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调整具体工作地点,且乙方对在该范围内的任何调整均予接受。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 在以下情形下,甲方可以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一) 经乙方提出,甲方同意对乙方岗位进行调整的;
(二) 经考核,乙方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
(三)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或生产经营状况,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变更的;
(四)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可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情形。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 】 综合计算工时制【 】 不定时工时制【 】。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根据自身薪酬制度及乙方的岗位职责确定乙方薪资,并保证该薪酬不低于国家及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致力于企业发展,不断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利于乙方的发展。
第十条 双方约定乙方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甲方每月10日为乙方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事由无法发放的,最晚于月末前发放;如双方间另有工资发放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工资在甲乙双方确认工作交接完成后一个月内发放,业绩提成(如有)于甲乙双方确认工作交接完成后六个月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按时为乙方发放上月工资,乙方的薪酬标准将随本人工作业绩、部门绩效及甲方的整体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出现变化,甲方也有权根据乙方新的岗位职责对其薪酬标准进行重新核定,乙方接受新岗位薪金并在一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表示乙方同意该变化。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公司制度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可享受的其它福利项目及标准依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及甲方员工管理制度执行。乙方未经批准请假超过2天,视为乙方主动辞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从乙方的工资和其他收入中扣除。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