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精选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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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计│ │ │
├─┬──────────────┤公章) 月 日 ├───┼─┴─┤
│特│ ├─────────┤核算员│ │
│约│ │承运日期 ├───┼───┤
│事│ │ │复核员│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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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91-0407
水 水 货 物 联 运 运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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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
│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
│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
│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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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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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 名 │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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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收货人│
├──────┼───┼──┼──┼─────┼─┤(承运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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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第│第│第│
│号│ │ │ │ │量│(长,宽│(吨)│积│ │ │ │目│一│二│三│
│ │ │ │ │ │ │高) │ │ │ │ │ │ │段│段│段│
│ │ │ │ │ │吨│M │ │m3│ │ │ ├─┼─┼─┼─┤
├─┼─┼─┴─┴─┴─┴───┴──┴─┴─┴─┴─┤运│ │ │ │
│ │ │ │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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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装│ │ │ │
├─┼─┼──────────────────────┤船│ │ │ │
│ │ │ │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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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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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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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 │ │
├─┬──────────────┤公章) 月 日 │计│ │ │ │
│特│ ├─────────┼─┴─┼─┴─┤
│约│ │承运日期 │核算员│ │
│事│ │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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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运输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