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药品采购合同(精选30篇)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年 月 日至20x年 月 日至。
四、 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后附6个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优秀药品采购合同 篇18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__合同编号: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品种__
生产厂家__
规格__
单位__
数量__
供货价__
金额__
批发价__
零售价__
件装量__
备注__
合计金额
(人民币)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一、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及到站台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__)普通发票(________)其他(________)
三、供方药品质量保证条款:
1、药品质量符合法定质量标准要求并附同批次质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2、进口药品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并加盖供方质管部门鲜章;
3、生物制品须提供该批药品的批签发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5、供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GSP、GM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销售地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价表、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及质保协议原件并加盖鲜章。
四、退货与换货:
1、购方收到货物后按各品种质量标准验收,如对商品包装质量、数量、规格、品种等有异议需在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2、因供方药品本身质量问题和包装不符合规定引起的责任由供方全部承担,并包退包换。合理损耗由供方确认后负责换货,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换货,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药品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规执行。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购方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即时生效,涂改无效。
供方(章)
授权签约人
购方(章)
授权签约人
地址
邮政编码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电话
开户银行
电话
帐号
传真
帐号
传真
税号
业务电话
税号
业务电话
有效期限:__年__月__日__至__年__月__日
优秀药品采购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