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合同(精选35篇)
验收标准:
1. 装箱单;
2. 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____%(百分之____)。
提出异议时间:
六、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供方逾期____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质量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质量保证金,赔偿损失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七、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
九、采购办投诉电话:
十、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市采购中心一体机(速印机)协议采购(招标编号:lcz2005018-1)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货商、需方、县招投标中心各一份,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采购办(或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本合同应经需方单位和______县招投标中心审核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以及财务部门章) 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合同 篇3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协议内容如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甲方在合同时间内向乙方采购腌制食品(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购买),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健康证、相关食品原料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2、乙方需提供无毒、无害的腌制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如果师生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是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4、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送到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库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5、货款由学校出纳、会计核算后按两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清,甲方不得拖欠。
6、合同期限为一年。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7、如任何一方随意终止合同,则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合同 篇33
买方:
地址:
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经过政府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卖方成为供货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湘财采计-20xx-185-2)的约定和卖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所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合计
1品目二:县市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
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
注:最终成交价应与在全省采购的数量有关,以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汇总的数量为准。
卖方应提供的货物数量及技术规格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数量及其技术规格如下:
(一)市州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卖方向买方提供套市州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2、县市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规格和功能模块见卖方投标文件。
MAPGIS地理信息系统(根据县市级需要情况购买)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合同 篇34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采购单位(甲方):__________ 采购计划表编号:__________
供 应 商(乙方):__________ 项目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
(2)、
……
N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