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与劳务分包安全协议(通用10篇)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配备专职安全员,有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现状和高压线路防护搭设安全技术交底。相关材料报总包单位。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保证机具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手续齐全,把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总包单位。预交水电费用、配合费应按协议要求交予总包单位。所有进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分包方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3、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
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参与危险部位的作业。超过60岁以上人员不得进场作业。5、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料从高处往下抛掷。现场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6、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应进行检查,现场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7、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拒不执行总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单位,总包有权终止其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分包单位。
8、未经总包方同意许可,分包方员工不得随意私自动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或私自开升降机等,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
四、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
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
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总包方或总包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3、劳务分包方提供的证件、资质证书必须保证符合国家规定,且真实有效;所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必须是由建设部监制的统一
制式的建筑施工特种工资格操作证书,并且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证件持有人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须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办理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并向总包单位提供复印件。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包方、分包方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总包与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篇4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本合同分包范围 : 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六)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按甲方要求搭设好安全防护设施。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乙方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