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采购合同(通用31篇)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3日内不答复视为不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采购合同 篇20
范本 材料采购合同【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购货单位:沈阳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下,遵照我国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特订 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转 载 于:.Ada.c 在 点 网)
第一条 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双方协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
2.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范。
3.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 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 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权于材料出厂前对材料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出厂前5天 知甲方。
4、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 材料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必要时须经过 业主和监理的验收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5、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 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 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8、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 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生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
①乙方送货;
②甲方自提自运;
③乙方代运,甲方付运费;
④其他 (此处注明)。
4、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的结算与发票交付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3. 发票交付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发票,写明不合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净购货金额, 和包含这些税的购货金额。 甲方可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交付发票交给乙方_______。
(1)在每次交货时交给零售店的财务人员。
(2)每隔_______天交付发票一次,此发票涵盖在此期间向有关零售店交付的所有货物。
(3)结算前____日向乙方财务人员送交发票。
2.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_______
(1)预付 _;
(2)现结____日(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日(起始时间为:当月____日至末日、当月____日至次月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为循环结算周期)
(4)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 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知后十五天内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报不能 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 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