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1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
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在 拟建 ,该基础工程采用 桩基,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次桩基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范围: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与承包方式
1.工程预算总值:
2.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期
1.开工定于 年 月 日
2. 竣工定于 年 月 日
3.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②.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场地的平整、地基石的开挖、道路的疏畅造成的窝工;
④.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
第四条 材料供应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3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作为乙方进场及备料的费用款;
2.工程完工,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到工程总造价的 ;
3.桩基工程经检验合格,余款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施工场地的平整、清除砼地面、开挖地基石及地下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责任
1.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桩基的施工。
2.向甲方代表提供施工计划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使用的照明、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护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定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设计的规定进行施工,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2.为了共同把好质量关,甲、乙双方互派施工代表,随时检查施工进程,及时验收隐蔽工程有关质量。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在施工中乙方工程符合质量要求,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当天未在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已认可当天工程质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5.由于设计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施工。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施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6.在竣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部分工程分清甲、乙方责任,研究修补方案,由乙方施工。因返工而造成的一切费用,由造成责任方承担。
7.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8.工程验收标准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验收签署验收证书后,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9.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站的检查监督。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在特殊地段、环境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在工程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本合同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约定付款时间内,未能及时清结工程款,甲方按每天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工,每超过一日,偿付给甲方每天1‰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的变更、返工或窝工,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延长工程工期,具体完工日期双方另行议定。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工程拖延或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
4.因故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未经双方同意,合同仍继续生效;未征得双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的一方,须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它事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 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 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 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 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 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 65 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 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 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 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 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 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 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 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 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在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与监理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3、 保证施工机械正常工作;
4、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