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管理协议(精选35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乙方在流转期内将流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未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流转的土地被国家征用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无法防止的外部因素,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按照对方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付。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附属设施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价款的。
十、其它:
1、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将土地流转合同初稿提请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审核无误签订正式土地流转合同并备案。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要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并出具书面调解意见书;调解不成的,合同当事人必须持有乡镇政府书面调解意见书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到村委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民委员会和乡镇经济中心各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委员会(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管理协议 篇13
甲方:x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x县农村信用社联社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资源”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置换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置换地块概况
1、甲方在x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对面有一地块,面积47446.3平方米。
2、现甲方愿意将该地块,面积为11492.53平方米的土地与乙方位于x大道与茶乡路交界处,面积为13322平方米的土地进行置换。
3、甲乙双方自愿置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
二、违约责任
1、乙方将其原地块的`国土手续交还国土部门,再办理土地权属事宜。
2、本合同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位于x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对面地块的11492.53平方米土地归乙方所有。乙方位于x大道与茶乡路交界处,面积为13322平方米的土地归甲方所有,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三、其他
1、本次土地置换应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的土地置换应以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合同上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合同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20xx年月日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管理协议 篇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镇 村 组 亩土地 (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 股或折合金额 元。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 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