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协议(通用35篇)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地址: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租赁房屋协议 篇15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北京市_____(地点)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设备租给_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馆舍之用。
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年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_元)。
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
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
乙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缴付费用。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甲方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房屋的结构牢固,设备和装置完好。
甲方将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热力系统和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配电室的维护和清扫;
5.围墙、栅栏歪闪酥裂,庭院道路破损;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应将房屋发生损坏或危险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
甲方进行上述工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四条由于甲方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房屋中迁出。
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房屋质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对承租的房屋、设备及庭院内的附属建筑物、树木等有爱护保管的责任。
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对房屋、设备、装置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时,应负担相应的损失费。
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
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条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扩建、改建;或在庭院内新建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并另订协议。
乙方对承租房屋、庭院进行乱拆、乱搭,造成房屋设备和庭院绿化树木的损坏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房屋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甲方收回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条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
退房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经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检验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
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为止。
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赁房屋协议 篇16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甲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门牌号为 。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一。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如每月5号之前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保证金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的标准租金,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2.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保证使用设备设施安全完好,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或设施设备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4.若乙方提前解除协议(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协议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七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