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通用35篇)
第八条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
1.许在合同生效后日内负责向被许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被许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
2.许在被许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时,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被许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被许具体工作人员。 被许接受许XX培训的人员应符合许提出的合理要求。(确定被培训人员标准)
3.被许可派出人员到许接受培训和技术指导。
4.技术服务与培训的质量,应以被培训人员能够掌握该技术为准。(确定具体标准)
5.技术服务与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伙食费等均由被许承担。
6.许完成技术服务与培训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第九条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改进方,对方有优先、优价被许可,或者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3.属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双方互相提供使用。
4.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5.属双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条违约及索赔 对许:
1.许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被许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许返还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许无正当理由逾期向被许交付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与培训的,每逾期一周,应向被许支付违约金元,逾期超过(具体时间),被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使用费。
3.在排他实施许可中,许向被许以外的
第三方许可该专利技术,被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4.在独占实施许可中,许自己实施或许可被许以外的
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被许有权要求许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许支付违约金元。 对被许:
1.被许拒付使用费的,许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技术资料,并要求赔偿其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元。
2.被许延期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具体时间)要支付给许违约金元;逾期超过(具体时间),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3.被许违反合同规定,扩大对被许可技术的许可范围,许有权要求被许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元;并有权终止合同。
4.被许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许技术秘密泄露,许有权要求被许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一条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1.对许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因未充分公开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许应向被许返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
2.对许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未给被许造成损失的,许应向被许返还全部使用费。 已经给被许造成损失的,除返还使用费外,许还应赔偿被许损失,金额为元。
3.因其他原因,该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一般不返还使用费。若给被许造成较大损失的,可视情况约定给予赔偿。
4.还可以对其他情况给予约定。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发生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
1)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
2)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3)在(某种事件)期间,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时间)内,合同延期履行。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情况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体条款)。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具体时间),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税费
1.对许和被许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许纳税。
2.对许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许纳税。
3.对许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被许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年。
2.该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自授权日开始,本合同自行变更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基础上增加元;或增加 提成增加或股份增加或增加倍。
3.该专利申请被驳回后,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该技术转让费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基础上减少元; 或减少 或提成减少 或股份减少 或该技术转让费等同于本合同使用费。
4.(对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无正当理由不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在合同生效日后(时间),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许可合同。
5.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况以外,许应维持专利申请权的有效性,若因许过失而造成专利申请权终止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6.由于被许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或双方另行约定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六条其他 前十五条没有包含,但本合同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等。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
许可方: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 篇25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许可方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__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鉴于被许可方_________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获得本专利自用许可权。鉴于许可方同意将其专利实施权许可给被许可方自用。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本专利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本合同是专利实施自用许可合同,即被许可方有权依据本专利和设计图设计、制造_________自用(含本单位使用其直接对外营业)。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约时一次性付清,以许可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自该日起,被许可方即永远拥有_________专利实施自用权。
3.专利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_________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许可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使用方。光盘中还有其他供参考的内容。
4.被许可方正式使用本专利之前,必须邮寄给许可方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本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____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____张)。许可方可以将这些内容在自己的网页上发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5.许可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许可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保证签约日起的不少于贰年的专利有效性而缴纳的维持年费。
6.使用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设计、试制、生产、宣传自用的合同产品。使用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点签约,许可方到达签约地点时,使用方先行按实报销许可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